瞒报,处理来了!

 

记者21日从湖南省纪委省监委,获悉,在浏阳市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和谎报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的有...



记者21日从湖南省纪委省监委,获悉,在浏阳市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和谎报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被湖南省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了严肃追责和惩处。其中,29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10名企业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4日7时32分,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溪公司)13号工房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另有4人轻微伤,未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44.6万元。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责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牵头迅速组成,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经查,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引发,且存在谎报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认定,碧溪公司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违法组织生产,违规出租厂房;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事发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特别是事故发生后,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恶意谎报,事故信息,与碧溪公司串通一气,弄虚作假,违规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隐瞒事故真相。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彻查事故背后的谎报问题。经湖南省纪委省监委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澄潭江镇党委书记,刘法裕指使,镇党委镇政府部分班子成员,参与,浏阳市个别领导干部,默许纵容,部分领导干部失察造成的有组织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谎报事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事件,中失职失责和谎报的澄潭江镇、浏阳市、长沙市和省应急厅29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对组织、实施谎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刘法裕、王义勇(王义勇)等5名公职人员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对受刘法裕指使,与事发企业一起,违规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的澄潭江镇副镇长刘守龙,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陶长富,党委委员、副镇长伍昶林,镇党委副书记唐建华(唐建华)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爆炸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对谎报事件失察的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湘东,浏阳市副市长屈湘水,浏阳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沈学军,浏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敏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在爆炸事故,及谎报事件中失职失责失察、负有领导责任的浏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新伟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黎春秋(黎,春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长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建平诫勉。同时,对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龚伟兵等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问责处理。

湖南省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对碧溪,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发学,石下工区负责人杨沅朗、杨深林(杨深林)等10名企业工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举一反三,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对烟花爆竹、危化品、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群体的隐患排查,和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来源:新华社

记者:刘良恒、席敏、白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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