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警花说车管丨驾驶证实习期内记分怎么看?
实习期和记分周期不一样,请不要弄混哦!...
最近
有位朋友来跟我说
刚学没多久的摩托车驾驶证还没捂热呢
就要被注销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有位朋友来跟我说
刚学没多久的摩托车驾驶证还没捂热呢
就要被注销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很快就收到了告知信,需要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原来呀,他把记分周期和实习期,搞混了,在摩托车驾驶资格的一年实习期内共记了12分。
蓉警花普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要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6分(包含6分)及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包含6分)及以上未达12分的,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简称AB类驾驶证),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蓉警花在这儿提醒大家
实习期和记分周期不是同一个日期!!!
一定要区分开来!!!
特 别 提 示
长假期间需要驾车上高速的亲们
如果驾照还在实习期
一定要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
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哦!!!
END
关注 无锡交警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