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延迟开学:黑龙江3月1日后,安徽和江西2月17日后

 

继湖北、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后,黑龙江、安徽、江西等地也发布,了延迟开学的时间。...





由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还在继续,最近几天全国各地密集发布,高校延期开学的具体通知。

继湖北、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后,黑龙江、安徽、江西等地也发布了各类学校,延迟开学的时间。

黑龙江高校3月1日后开学

1月28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校(幼儿园) 开学(园)时间的通知》,要求各类幼儿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得开园,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

根据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部署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2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明确如下:

一、各类幼儿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得,开园,具体开园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二、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暂按原定3月2日开学,时间执行。如有调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三、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四、技工院校,推迟开学;职业培训机构延缓举办,各类职业培训活动。开学、培训具体时间由省人社厅,另行通知。

当前,继续坚持严禁,中小学假期到校、严禁高校学生提前返校、停止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取消或推迟各类考试、活动特别是聚集性活动等,应停尽停,切实加强校园管控。

安徽:学校延至2月17日后开学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省的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和学校,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企业复工前和学校开学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强化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

江西:各类学校2月17日前不得开学

1月29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为全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下同)春季学期延期开学。

通知明确要求,推迟开学时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2月17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后另行通知)。未获得具体开学时间,通知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通知强调一律暂停线下,培训。自即日起至春季学期,正式开学止,全省所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开展,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谁审批、谁监管”的管理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并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强调停止集体活动。春季学期开学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通知学生提前,到校开展实习实训、线下辅导答疑、补课等活动。不得提前通知教师,到校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组织教学活动等(除学校应急管理需要之外)。

通知要求加强实习管理。各大中专院校(含职业类学校)要通知在外实习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做好疫情排查;同时要和学生保持,联系沟通,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未开展的实习活动,全部暂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做好假期安排。推迟开学期间,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要求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给予在家学生在线答疑,辅导,特别是要通过,新技术指导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做好复习。各校根据情况可以,启动线上教学。对寒假在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高职院校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专项考试录取学生的,教学应当先行安排远程授课,集中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制定工作预案。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4号)要求,提前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开学后返校学生,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建立师生流动台账,落实体温检测、人员隔离等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物品的储备,严控开学后校园内,发生疫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前,开展专项督查,逐校逐园检查防控工作预案,落实情况,确保研判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和物资保障到位。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办,将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强化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继续通过,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持续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防控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科学做好防护。各高校要按照《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的通知》要求,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

通知要求要改善卫生环境。春季学期开学后,各地各校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创建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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