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春节假期再延长全攻略,工资照发,企业提前复工或判刑3到7年!

 

全中国迎战新型肺炎。...







疫情已经开始严峻了。

截止到1月31日17:07分,全国确诊病例已达,9810,疑似病例15238。

即使是动用了封城这样,的极端措施,这次新型肺炎的确诊,人数也在几天前,就轻松超过了17年前,的那场非典。而目前还在保持高速增长。

截止目前,已有30省市自治区,启动一级响应,全国上下一致应对,新型肺炎疫情。三茅网为大家汇总了各省份开工时间表和,员工关系处理的一系列问题:

全国: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上班。

以下省市进一步延长了,开工时间,供大家参考了解:
2月3日复工:黑龙江、湖南、山东、山西、内蒙古、广西、海南、江西(除赣州、新余以外)、甘肃、宁夏、河南、四川(除泸州与自贡外)、贵州、北京、天津、新疆、河北、西藏、青海、山西、吉林(除白城以外)、辽宁(除辽阳外)

2月9日复工:辽宁(新抚新区)

延期假期期间,企业提前开工或者,安排在家办公,应当如何计算工资?

患病或者被隔离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1)春节延长假期属于,法定节假日吗?

不是法定节假日,属于临时假日。

其中1月31日原为正常,工作日,2月1日为调休上班时间,2月2日原本即为休息日,延长假期实质增加的是1月31日和2月,1日两天的休假时间。是因疫情防控所需,而临时增加的特殊休假。

2)延长假期期间,企业可以强制复工吗?

不可以(特殊行业除外)。

延迟复工系地方政府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另据《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责任人可进一步追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延迟复工期间,可以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吗?

可以协商。

延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在家办公,同样算作加班。企业予以安排倒休,或者给加班费。

4)春节延长假期期间开工,需要给加班费吗?

延期期间安排工作,给予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

对于在延长春节,假期期间开工的,企业应安排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公司安排员工在延长春节假期,的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上班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采用标准工时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采用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150%的加班工资,采用不定时工时,不支付加班工资)。

5)延期复工期间,可以不发工资吗?

不可以。

延期复工期间,对于休息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6)企业要求提前复工,员工拒绝,能算旷工吗?

不能。

防疫期属于特殊时期,除非特殊情形,企业擅自复工,不仅存在疫情风险,还会产生妨碍传染病,防治的违法风险。除非岗位的特殊需要,不能提前到岗复工。

7)员工不幸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工资如何发放?

上海:需要支付“正常出勤”的工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沪人社办[2020]38号)第三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间或医学观察观察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北京:支付病假工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中明确,患病的“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8)疑似被留观和被隔离期,工资如何发放?

上海:需要支付“正常出勤”的工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沪人社办[2020]38号)第三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间或医学观察观察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北京:需要支付正常工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中明确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9)哪些企业可以不,执行延迟复工?

根据市政府的通知,不执行延迟复工,的行业包括:

1)保障城市运行所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

2)疫情防控所必需的行业:如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

3)群众生活所必需的行业:如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

4)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10)员工因疫情不能,按时返回复工,或者用人单位为了安全,考虑,可以拒绝员工返岗复工吗?

可以协商。

可以与员工协商请年假、事假、协商待岗,劳动关系中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等。

11)相关规定







《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文号:吉人社函【2020】16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劳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沈抚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延迟域内企业复工的通知
沈抚新疫防指发〔2020〕2号
沈抚新区各企业和有关单位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沈抚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沈抚新区域内企业复工,紧急通知如下:

一、沈抚新区域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8日(元宵节)24时前复工,企业需做好员工元宵节后才能,返企的通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对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报改革发展局和属地街道(经济区)防疫部门,经现场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将立即责令停产,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三、各用工企业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方法,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入厂。同时,用工企业应将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及时上报,改革发展局和属地街道(经济区)防疫部门。

四、各企业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员工防护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先行排查,加强员工入厂前及午休,间体温测量和症状询问,做好访客体温、症状等监测;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来自疫区、有异常身体情况的人员信息应,及时报告属地街道(经济区)防疫部门。

改革发展局值班电话:024-67980038。

卫生部门值班电话:024-67980091。

投诉举报电话:88900000。

特此通知。

沈抚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号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阻断疫情传播、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市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厅统一要求另行通知。此前,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三、针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市的人员,各级各相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四、各相关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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