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结果被纳入新冠诊断标准,第5版诊疗方案正式发布

 

正式发布的第 5 版方案与网传的有差距,要注意一些药品与说明书,用法差别很大,湖北省内外诊断标准不同。...

正式发布的第 5 版方案与网传的有差距,要注意一些药品与说明书,用法差别很大,湖北省内外诊断标准不同。


2 月 5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与试行第四版方案及网传的,第五版方案相比,新版诊疗方案强调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针对湖北省内外的诊断标准做了较多的修改。除此之外,在临床特点、治疗方案等方面也做了,一定的修改。

以下是国家卫建委,发布的官方解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解读
试行第五版内容包括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临床特点、病例定义、鉴别诊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转运原则和医院感染控制,等内容。

第一,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介绍了,冠状病毒亚科分为α、β、γ和δ四个属。加上这次新发现,的冠状病毒,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7种。大多数冠状病毒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而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及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可引起肺炎、甚至重症肺炎,且可在人际间传播。
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大部分消毒剂可,有效灭活病毒,但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应避免使用含有氯,己定的手消毒剂。
第二,流行病学特点。传染源改为“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第三,临床表现。潜伏期1-14天,一般为3-7天。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因部分重症患者无,明显呼吸困难,表现为低氧血症,改为“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强调“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实验室检查增加“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LDH、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和“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粪便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胸部影像学的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第四,病例诊断根据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区别对待。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基于已经发现没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确诊病例,故将“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也纳入疑似病例进行排查。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需有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分类。而且“疑似病例”标准修改为:无论有没有流行病学史,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相当于疑似病例标准放宽,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
第五,临床分型。根据是否有临床症状、是否有肺炎、肺炎的严重程度、是否出现呼吸衰竭、休克、有无其他器官功能,衰竭等分为轻型(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普通型(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的);重型(呼吸窘迫,RR≥30次/分;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和危重型(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出现休克;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第六,鉴别诊断。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病原,多达100余种,其中病毒约占30%,而且其它病毒导致的,肺炎与常见的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有相似,之处,单从临床表现、胸部影像学难以鉴别,需依靠病原学检测来区分。
第七,病例的发现、报告与排除。湖北省和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有所不同。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病例的发现与被告,程序和第四版一样,没有变化,强调转运要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
针对湖北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和临床诊断病例后,应当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单间隔离,对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尽快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
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第八,治疗包括隔离、对症支持,同时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尤其是呼吸频率、指氧饱和度等。
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
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抗菌药物使用:要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抗病毒治疗:增加“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 在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基础上,增加“或可加用利巴韦林”。同时,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以及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成功治疗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要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患者常存在焦虑、恐惧情绪,应加强心理疏导。
病情监测,增加“有条件者,可行细胞因子检测。”
呼吸支持:(1)氧疗:重型患者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缓解。(2)高流量(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当患者接受标准氧疗后,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法缓解时,可考虑使用高流量(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通气。强调“若短时间(1-2小时)内病情无改善甚至恶化,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3)有创机械通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即小潮气量(4-8ml/kg理想体重)和低吸气压力(平台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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