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这里小区管理方式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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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璨 石晶 严婧

◆来源:泰州微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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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
加快推动复工达产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继续做好“疫情一级响应”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分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经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力支持复工。企业应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园(街)区、镇(街道)要落实驻厂员、驻厂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企业,督促其整改达到要求。

二、优化人员管理。对不同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差异化管理,高风险地区人员劝其暂缓,来我区,其他地区在我区有接收单位或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均可进入我区。其中,来自高风险地区、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与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或核酸检测无异异常后即可上岗,与新冠肺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人员需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4天,并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上岗,发热人员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完善小区管理。按照“宽出严进”原则改进封闭式管理方式,有物业管理小区取消疫情防控,出入证,凡能够提供小区居住有效证明的,人员均可进入,无物业管理小区由所属镇(街道)有序做好人员车辆进出。各社区(村)应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切实保障小区居民正常出入(居家隔离人员除外),加强小区管理和卫生消毒,做好外来人员核查管控,不得限制有租房手续的,人员进出小区,房屋出租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四、畅通交通运输。除省际、市际交通卡口及高速出口,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行管控外,一律撤销全区范围内,所有疫情防控交通卡口,确保区内交通畅通。

五、做好生活配套。餐饮单位的堂食、农村自办宴席、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线下培训机构、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室内健身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市场主体(场所)暂不复工复业,其余服务业市场主体尽快,恢复营业。其中,酒店、宾馆、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等经审批同意,后有序复业。

六、推动项目开工。以落实项目单位,防控责任为前提,推动省市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面开工,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复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

七、保障医疗供给。除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美容科类门诊部、诊所继续停诊外,其他类门诊部、诊所恢复诊疗;同上科目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上述专科的,择期诊疗项目继续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暂停支气管镜、胃镜择期检查以及需要支气管,插管的非急需的手术,其他诊疗项目有序开放。

八、做好出行防护。继续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进入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检测,体温等措施,广大市民要注重自我防护,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坚决杜绝聚集活动。

九、落实防控要求。各复工复业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场所人员管控,强化生产经营场地,卫生消毒工作,主动配合开展防疫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十、倡导社会监督。疫情防控工作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各有关主体执行,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8969003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泰州医药高新区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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