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这地通告,奖励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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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通 告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源”,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奖励办法

1、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确认确诊的,奖励2万元。

2、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经确认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奖励5000元。

3、发现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对象擅自,离开隔离区域的,经确认属实的,奖励1000元。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市、区县(市)疾控中心电话(附后)或“110”进行举报。

  三、有关说明

1、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一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不重复给予奖励。

2、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市疫情管控组负责解释。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管控组

2020年2月27日

各地疾控中心联系电话一览表
单位名称
举报电话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87680042
海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56803615
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257469470
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86272302
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988651314
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336692081
奉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88929333
余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4-62674528
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706741886
宁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336660943
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96982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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