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6省确定4月前开学!这个省继续延迟开学,广东、河南或再度推迟

 



截至3月11日,已有新疆、云南、贵州、山西、青海、西藏、新疆六省市区,公布开学时间。但在多地明确,开学时间的情况下,湖北继续延迟开学。此外,由于广东、河南等省又有,新的确诊案例,因此开学时间可能还会,继续延迟。
3月11日,云南、新疆公布开学时间
云南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整体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定开学时间

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的前提下,预定开学时间:

(一)3月16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和疫情防控、控辍保学等工作;

(二)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级开学;

(三)3月30日,中小学其他年级开学;

(四)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按有关要求“一校一策”有序开学;

(五)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将,分批单独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

二、开学准备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根据预定开学时间,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防控工作通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教育,部门主管责任。

1.推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开学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建立教育、卫健、疾控、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联系机制,协调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

3.指导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对各地各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时关键环节把握、开学后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组织好师生员工旅居轨迹,排查和风险等级判定,对接所在地指挥部,对高风险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督促学校通过“云南教育云”系统,按要求上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相关信息。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1.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要将校内食堂、超市、理发店、快递点、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实现师生员工全覆盖。

2.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采取学校、年级(院系)、班主任和教师三层网络,机制,对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并将其作为,返校的评判依据。通过“云南教育云”系统,按要求上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相关信息。

3.加强校园管理,积极推广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软件,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和登记,确保外来人员可追溯、可管控。

4.组织所有入滇师生员工,开展健康状况申报,扫描“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

5.储备必要的公共应急,防控物资,开展校园预防性消毒,对食堂、图书馆、宿舍以及校内超市、零售店等区域有针对性,安排。

6.指导师生员工作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义务。

7.严格执行“晨(午、晚)检”。依托“云南教育云”系统加强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师生员工及家长,落实个人责任。

1.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旅居,轨迹和健康状况。

2.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妥善保存返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按照健康风险判定标准,列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暂不返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测、隔离等措施。

(四)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的区域,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各地各校要做好师生,的关怀工作和心理辅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强学生线上教学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弥补计划,教师工资、津贴待遇等照常落实。

(五)招收境外学生,的边境县学校,要对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境外学生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各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

(六)外籍教师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外事,方面规定执行,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无差别实行防控措施。

(七)各地各校要围绕《学校防控工作通知》及学校防控相关工作重点,对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内容,和流程培训,确保全覆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明确个人防控责任,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八)各州(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和非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安排,提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安排,提前报省教育厅,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安排提前,报属地教育部门。
新疆
3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对精准有序做好全区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作出安排。通知指出,根据新疆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决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行错峰错,时有序开学,全区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定于,2020年3月16日开学,其他学段随后根据自治区,总体工作安排有序开学,具体时间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发布。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组织好开学复课工作。要迅速做好开学前准备,彻底清理整顿校园环境,重点清理学校内外卫生,死角,特别要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要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以县(市、区)、高校为单位,一校一策,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科学组织教学管理,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作为首批,开学复课年级,开学后对原有教学班级实行,拆分小班教学,一个教室不得超过30名,学生,班级与班级之间实行,错峰上课;除正常的复习备考,等必须课程外,不组织聚集度高的体育、文化、艺术等活动,学生教师就餐实行分散,分餐;点对点做好与首批开学的,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精准掌握学生情况,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和教育,教学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开学方案科学组织、有效落实,确保开学工作安全精准,有序。要协助学校组织调配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学校开学后师生,疫情防控保护措施全部到位。开学后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任何与学校教务教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目前,除新疆、云南外,贵州、广西、青海、西藏也已明确开学时间,但湖北再发最新通知,继续延迟开学!
最新通知!湖北继续延迟开学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省内安全,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全省以县域为单位,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

(一)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可以复工复产。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责任落实的前提下,按程序批准后可以,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其他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

(二)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

(三)中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除上述类型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外,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可以有序复工复产。

(四)低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审批,市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市,指挥部负责审批。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中风险、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在省内安全有序流动。武汉市以及省内其他高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三)武汉市以外地区,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各级指挥部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鄂服务保障工作,将返鄂人员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三、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一)中风险、低风险地区的省内,客运航班、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

(二)武汉市以及省内其他高风险地区,的客运航班、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继续停运。

四、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五、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各地最新开学时间表(3月1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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