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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侮辱国旗获轻判,律政司上诉要求加刑后高院改判监禁20日。...





香港男子侮辱国旗获轻判,律政司上诉要求加刑后高院改判监禁20日。

据香港《星岛日报》4月24日报道,香港一名21岁跟车工罗敏聪去年9月在沙田新城市广场践踏国旗,再把国旗及垃圾手推车推进水池。他早前承认侮辱国旗罪被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香港律政司3月称判刑明显不足而向上诉庭申请刑期复核,高等法院上诉庭今日(24日)中午宣布书面裁决,接纳律政司申请,改判被告20天监禁。


罗敏聪(戴口罩者)( 图片来源:港媒)

报道称,申请方为律政司,答辩方为21岁被告罗敏聪。律政司在申请上诉时表示,罗敏聪积极参与一连串侮辱国旗的行为,参与程度属中度至高度,质疑原审法官低估案情严重性,也没有充分考虑加刑因素。

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法官朱芬龄及彭伟昌24日中午开庭宣布判案理由摘要。潘兆初称,考虑《国旗法》立法目的旨在全面保护国旗免遭侮辱,以维护独有象征国家尊严、统一及领土完整之国旗的合法利益。潘兆初称,经审视后认为罗敏聪侮辱国旗的行为恶劣,严重贬损国旗所代表的国家尊严。

上诉庭考虑到罗敏聪伙同多人在大众面前公然以一连串不同的手法侮辱国旗,行为明显表达对国旗轻藐、污蔑、嘲弄、鄙视和弃绝,也有鼓动在场其他人的效果。3名法官认为即时监禁是唯一的判刑选择,并认为量刑基准不应少于4个月,但考虑到罗敏聪认罪、已完成64小时的社会服务、刑期覆核一向对刑期的再行减免,最终判其监禁20日。

港媒此前报道称,罗敏聪早前承认于去年9月22日,公开及故意以损毁、涂划、玷污及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去年10月29日,他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判决出来后,不少香港网友表示不满。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也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这判决必定引起全国公愤,既然裁判官表示没有量刑指引,律政司必须上诉。

今年3月4日,律政司在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称法官低估案情严重性、判刑过轻,原则上出错。律政司还邀请上诉庭罗列判监禁式刑罚时的指引,予下级法院参考。

来源:环球网/ 小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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