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将让职业军人后路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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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老枪
2020年,注定是多事之秋!但是,中央已下定决心,就是要领导和团结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同时,作为军人群体的我们深知,今年同样也是决胜本次军改的收官之年!而军改必胜,事关官兵切身利益之一的,就是要让职业军人的后路无忧!

1,哪些人是职业军人

所谓职业军人,就是以军人为自己职业的人。以前,普遍认为,军官与士官(下称军士)都是职业军人。那么,除了义务兵,其他军人,从下士到上将,一律可以称为职业军人。

而随着军改的深入,我们理解,职业军人的定义进一步收窄,应该是以军人为终生职业或者是一生主要职业的人。凡是中途改以其他职业为主要职业的,均不能称之为职业军人。那么,除了义务兵,未达到计划安置条件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军士,以及达到计划安置条件、纳入计划安置的军官和军士,均不能称为职业军人。

说得通俗一点,今后,只有达到一定服役年限,以退休或者“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军士,才能称为职业军人。那么,从普遍意义上说,未达到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而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都不是职业军人。

为什么说是从普遍意义上说呢,因为总有一些人喜欢钻牛角尖。比如,有人会问,一位少将经中央批准直接转业到地方任职,他还算不算职业军人?这是个例,不具有普遍意义,也没有必要深究;你可以说他曾经是职业军人,现在转业就不是了。

2,什么样的后路才是无忧的

最为重要的,是让退出现役的职业军人,这些以退休或者“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军士,拿到比较优厚的退休金和退役金,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退出现役的职业军人能够保持相对较高的生活水平,并以此确立社会导向,引导有志青年参军去,让参军有前途、参军待遇好、退役生活有保障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也唯有如此,“尊崇”才算落到了实处。

既然说是较高的退役待遇,那就不能满足于一般的养家糊口,而是居于全社会中上水平的,绝对不应该是低保水平的。如果职业军人退出现役还停留在低保线上,那就是制度设计上出了问题。那还何谈尊崇,还何谈社会导向?

至于住房待遇,在实现职业化后,应是现役阶段可以解决的;如果住房都要拿到退役之后解决,说明现役军人的待遇仍然存在问题。还有,就是职业军人退役后,要比照现役,享有优厚的医疗待遇,包括良好的医疗资源,以及较大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其他诸如社会地位,只要以上的问题解决了,自然也就没有问题。反之,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经济条件不好,长期在低保线挣扎,住房、医疗保障不到位的群体,还能享有多高的社会地位!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3,关于职能部门的内设机构

目前,中央层面,退役军人事务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规划财务司、移交安置司、就业创业司、军休服务管理司、拥军优抚司、褒扬纪念司(国际合作司)、机关党委(人事司),共10个司(厅)。各省市基本参照设置了对口机构。



上述机构设置,基本涵盖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全过程,但从适应军改需要的高度,从归口管理、提高效能的角度,还有进一步归并整合的空间。

比如,“就业创业司”,其工作职能,应该重点为退出现役的非职业军人提供服务。如果把“逐月领取退役金”的职业军人纳入其职能范围,不但针对性不强,还有倡导“职业军人”二次就业之嫌,这显然有违军改初衷。

事实上,达到“逐月”领取退役金条件人员(相当于目前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因军龄较长、年龄偏大,主要依靠退役金生活,军人职业系主业;其退出现役后的自主择业,类似退休人员返聘发辉余热,完全有别于军龄较短退出现役、以地方职业为主业和谋生手段的非职业军人。而且,“逐月”与退休人员,薪酬结构完全相通,如将二者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还可避免重复劳动、有效提高办事效率。那么,下一步,如将“军休服务管理司”,更名为“退役职业军人服务管理司”,可谓名正言顺

我们坚信,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纵然新冠疫情还在持续,我们也必将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军改的脚步一路向前,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职业军人的待遇,必将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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