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四名城管按倒在地,粗暴执法侮辱法治文明

 





近日,网络上流传一段城管现场执法的视频,一名女孩被四名城管按倒在地,面部紧贴地面,场面相当令人不舒适,许多网友发表愤怒。

任何事情都有来由,对于网络上的内容,最忌讳就是断章取义,因此我想办法找到了全部视频,调查清楚整个事情的原委,然而,看完整个视频后,我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表示强烈不满。

城管上街执法,见到不符合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拖走。女孩骑的是电动车,不在违禁范围之内,但是电动机上的脚踏板被拿下了。女孩表示自己可以随时装上,城管要求强行拖走,对女孩实施了暴力行为。

我们结合事件过程,进行评论。

第一、运动式执法不可取。有一些小县城习惯运动式执法活动,政府领导一个指示,城管就上街执法,平时不宣传不教育,突然性集中执法。说到根本上这是权大于法的体现,在市民还没有养成性行为习惯时,对市民就是伤害。视频中城管上街执法就是这类现象,不知道是哪个领导又发话了,这帮城管拿着鸡毛当令箭,晃晃的上街去了。

第二、合理执法和过度执法的问题。部分市民为了方便带货,习惯把电动车进行改造,这应当宣传引导,批评教育为主。女孩骑的电动车不是违禁车辆,只是少了脚踏板,随手就可以放上去,女孩也表示可以推着走,完全没有必要强行拖走,而城管的过度做法激化了矛盾。

第三、依法执法的问题。

在现实中,只要被强行拖走的车辆只很难拿回来的,基本就就充公了,前段时间我国向缅甸出售大辆二手车,据媒体报道就是来源于被查封和扣押的车辆,这是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侵犯。

城管的执法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在执法现场,城管强行拖车,没有向女孩出示任何处罚文件和扣押清单,也没有告知救济程序,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有些地方政府喜欢以规定代替法律,拿着政府文件做违法国家法律的事情,这种乱象应当引起重视,政府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地方政府的规定都不能超越法律。

第四、关于文明执法的问题。这是一起相当严重的粗暴执法案件,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女孩用语文明,而且还略通法律,知晓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态度良好,没有过激行为,而城管存在明显执法方式不当,对女孩的侵犯由物权上升到人身权,这已经超越执法的界线,我个人认为,可以定性为暴力执法事件。

第五、涉事城管已经构成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执法行为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四名城管用野蛮的方式将一名讲道理的女孩按倒,脸面贴地,这是对女孩人身权的侵犯,是对社会文明的蹂躏,可以定性为故意伤害行为,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真正的法治文明社会,权力会被限制、权利应当被尊重,一个守法公民被不公正对待,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制服不是违法的通行证,权力不是横行的免死牌,对于那些执法犯法的公务人员,必须要加大约束力度和惩戒力度。

当权力者在百姓利益面前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的时候,我们才开始迈进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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