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流产请假被开除、母亲去世请假被拒:请假,最见公司的格局

 

雇佣关系是很脆弱的,也是最现实的,谁也别把谁当傻子。...



作者丨大阎

来源丨三茅网(ID:sanmaohr)
前段时间,增城法院就审结了一宗怀孕女员工因被诊断先兆流产需休养,在微信上跟领导请假,却被公司以“旷工”为理由解雇的劳动纠纷案件。

黄女士原来是广州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员工,2018年7月16日时,她怀孕被诊断为先兆流产,医生出具医嘱让她休养一周,所以黄女士也就把诊断证明书发给直属领导申请请假了,当时直属领导同意后,还建议她将病假改为休年假。

后面的一周,黄女士的身体并没有转好,23号她便再次向分管综合事务部的副经理陈某表达了要继续请假的需求,并请求代为转告给直属上司,这个副经理陈某答应了。

但是黄女士却在26号当天收到了公司发出“炒鱿鱼”通知。

这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黄女士违反公司请假规定,未到单位上班旷工多日为由辞退了黄女士。

好家伙,这必须要硬杠到底啊。

野蛮公司用这种形式终止合同,乘人之危,行为明显违规,明明黄女士在微信上已经跟领导请过假了,直属领导甚至还建议按照她按照年假处理,自然就表示没有旷工。

当然,黄女士申请劳动冲裁后,结果也非常合情合理。
增城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其公司需支付黄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2018年7月份工资差额共计22万余元(工作年限从1998年10月至2018年8月计算)。

但这公司不服这仲裁裁决啊,为此在一审宣判后,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理由也是很不要脸了,说是黄女士只通过微信的方式让同事代其向经理请假。认为公司已向黄女士支付7月份的工资就无需再支付7月份的工资差额。

法官的说法是:微信请假不属于旷工行为。

旷工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带有故意的主观性质。而从黄女士提交的证据来看,不存在旷工的主观恶意。

反观是这用人单位在黄女士休假期间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也没有听取其解释说明,更没有发送任何催告上班的通知,以此认定黄女士旷工而采取开除的行动,是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

这里,上官方说明:

这一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某汽车运输公司应向黄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本来这个案件是发生在18年的时候了,但现在才算是真正的案件审结,有个明确的处理结果。

这锅,就是在于企业太能玩剥削这套,吃人不吐骨头不止,又蠢又坏。
况且,黄女士也是工作了20年的老员工了,这十几天的病假,老员工说辞退就辞退,这回赔了20几万公司才老实了。

这件事有两面可说,一面是在说职场女性孕期所面对的职场环境,就业生育歧视一直都存在这个问题。

但不可否认的是,女性怀孕会增大企业成本是生理原因决定的事实,因此单纯在自由竞争的市场里企业会自然倾向歧视育龄女性。

而女性只要在合理的时间,有合理的事实依据,有良心的企业是必须要按照国家规定办事的。

当然,无论是个人和企业,双方都不要把事做的太绝,在“效率第一”的职场上,职场女性也不至于这么难。

而另一面呢,也就是今天文章主要想和大家说说的,关于员工和公司请假的这个问题。

一个公司因为兢兢业业工作了二十几年的老员工一个病假问题搞得那么难堪,归根结底也是企业文化的问题。

要求员工工作努力,不断进取固然重要,但是人文关怀不可或缺。

如果企业没有人情味,那人和机器真的没啥区别。
公众号智联招聘作者柴柴分享了一个故事,一员工在公司勤勤恳恳工作了5年,平时很少请假,反而还常常主动加班。

后来员工母亲离世了,自然就要请假了。

因为老家非常远,各种交通工具需要一转再转路上会耽误很多时间,加上需要亲自留下来料理亲人的后事问题,三天的丧假不够用。

于是这员工就向领导请示,能不能再批几天事假。

这领导不同意,原因是“项目关键阶段需要人手”。

这名员工就只能继续哀求领导啊,自己表示可以用年假补,结果领导还是拒绝了,甚至要求他24小时内立即到岗,最后这名员工一怒之下便提离职了。

敢情这领导心里可能还觉得员工因丧事一而再再而三的请假是得寸进尺了......我发现现在有的老板还真以为自己是奴隶主,员工卖身给他了,一个月几千块就能买员工的7×24不成?

而且,有些公司在比谁“更没有人情味更没有人性”这块,可谓是前赴后继上赶着争榜。

朋友的公司曾经有个同事也是至亲去世了,是带大自己的奶奶,她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一直都是留守儿童,所以奶奶对于她的意义不言而喻了。

一收到消息,这姑娘一大早就急着找主管请假,这主管非不让,非要她交接完了再走。

结果呢,没有赶上她奶奶的最后一面,连出殡都没有赶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封棺了。

有意思的是,主管还怪那个同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也是有够混账的。

如今在企业里,这种现象只多不少。

但有的公司,不以为耻,还开始以“不请丧假只为工作”为荣,表彰起了员工。

去年的时候,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为项目原因,无法顾及自己重病的母亲,以至于母亲去世后几日才得以回去。
公司的说法就是为此精神而感动,还发文表彰母亲去世不请假仍坚守岗位的员工,评价该员工为先进青年。

这表彰的意义到底是啥呢,说难听点就是希望其他同事都能“学习”下该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态度呗。

这个员工没有良知是其次,但公司整这一出就有点礼崩乐坏的意味,古时候还有在父母坟前结庐而居守孝三年的,现在连不奔丧都成了理所当然了,像这种枉顾人伦的公司,是一定长久不了的。

有人问,如果丧假这种事要是真碰到那种很无耻的领导故意使绊为难的怎么办?

这里分享一个硬核决策树大法:
要是因为这种原因被公司开除,那可以准备感谢公司给创业基金了呢。

说实话,工作一直是双向选择,公司有公司的考虑不假,个人还有各人的难处呢。

一个公司如果连最基本的人性、人情都不讲,员工也不会心甘情愿卖命啊。

简单来说,公司可以希望员工有冲劲,但不能要求员工没人性。

所以在这种大是大非的请假问题上,就能轻易看到一个公司的格局。

我们努力赚钱不都是为了家庭,那些拎不清的领导老板还总以为人都是为公司活着,其实就是本末倒置。
当代社畜为了工作掏空自己,想休息也没有办法。

之前发生在江西南昌的一件事,当天下午,公交车司机姚红英开着公交经过某站台时,发现后视镜里有一名红衣女子跌跌撞撞的想上车。
女子摔倒又爬起赶车,步伐踉跄,站都站不稳。
司机姚红英见状就等了她一下,红衣女子上车后,始终低着头靠在玻璃上,满脸通红,留着眼泪。
据江苏新闻报道,眼看红衣女子的状态不太对劲,姚红英一直没有开车,而是在想办法劝她下车,先去医院做个检查。

但是,女子不愿意透露联系方式,执意要去上班。

公交司机后来实在劝不住就报警求助,事后才知道她是因为不想被扣掉300元全勤奖。
“她一个劲地往车厢里面走,我说你这个样子还上得了班啊?她说:要哦,假设我不去,就要扣掉我300块钱的全勤奖。”

很心酸,微博底下也有不少人日常上班的真实心声,“想起我曾经发烧39度7我领导不给批假,让我去上班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去的,上班的时候量了体温40度了,也没让我走,那天和客户说了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我朋友下班把我送进医院打了退烧针,吃了退烧药,真是难忘。”

有人说,成年人的心酸,远没有第二天的早班重要。

生活从来就没有容易二字,是啊,如果不是迫于生活,谁又不愿活的体面而娇贵呢?

我想起那一年网易暴力裁员的事还历历在目,网易这件事之所以会闹得那么大,无非就是因为企业一开始就想按照所谓的“老规矩”办事,剩下本应该赔付的N+1的钱。
网易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遇到一个身患绝症不惧威胁的员工。

遇到这种情况,有的人默默承受着,也有人逆来顺受,有人奋起向工会委员会,总工会,劳动监察部门,信访局申诉投诉,甚至是发微博向媒体公开。

每一个声嘶力竭的员工拼命维护自身利益的背后,资本的每个毛孔都留着肮脏的血。

学生学了十多年政治和思想品德,到了社会还是要从头学劳动法。 就怕面对流氓公司,学了也不顶用啊。

以德邦快递为原型的影视剧《在远方》有句台词说的很对,人心是最大的成本。

虽然讲的是快递,但其实任何行业都是这样。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制度的温度,自然也跟执行制度的人温度有关,公司可以没有温情,但底线要守法,没有大格局也做不成大公司。

雇佣关系是很脆弱的,也是最现实的,谁也别把谁当傻子。

别忘了,事业可以重来,公司没了你也还是会转。公司里有N个你,家人只有一个你。

像罗曼·罗兰说的,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社会的真相之后仍然热爱生活。
最后,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做一个不弃的人,对未来尽量的充满希望。

小互动:你的公司好请假吗?在请假这个问题上,领导/老板有没有特别过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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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大阎,三茅网主编,社会主义接班人,爱写职场蹲坑读物。公众号:三茅网(ID:sanmaohr),一个由HR精英组成的社群平台,人力老司机,管理观察家,职场超级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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