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虱子和乡下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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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评价我们文章,说你这个文章到底有啥意义?有时候真没有意义。对我这种人而言,纯欣赏文字常常就是一种享受,不一定非得引申个意义得出个结论。

我挺喜欢莫言的散文,喜欢听他胡说八道。这篇依然是屁意义没有的文章,你们看看?


——子鱼

作者:莫言

原标题《何谓城乡写作》

这个谈话的题目,让我油然想起了一个在我的家乡流传很广的故事:一个关于城市的虱子和乡村的虱子的故事。

说有一天两个虱子在路上相遇,乡下的虱子问:兄弟,你要到哪里去?城里的虱子说:我要到乡下去。乡下的虱子问:你到乡下去干什么?城里的虱子说:到乡下去找吃的。乡下的虱子惊讶地问:难道在城里也没有吃的吗?城里的虱子说:城里人穿绫罗绸缎,一天三次换,别说是吃,看都捞不到看。城里虱子反过来问:兄弟,你到哪里去?乡下的虱子说:我要到城里去,到城里去找吃的。城里的虱子问:难道乡下也找不到吃的吗?乡下的虱子说:“乡下人穿破棉袄,得空就要找,一时找不到,急得用口咬。我要再不跑,小命要报销。

于是两个虱子抱头大哭,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道路上活活地饿死了。

我感到,从某种意义上看,虱子的一生,与作家的一生很是相似。虱子终其一生在寻找食物,作家的一生都在寻找可供写作的素材。

一个作家,因为出身不同所积累的生活经验的差异,往往决定了他的创作风貌。但这是大概而论,并不绝对。许多出身城市的人,写起乡村题材小说来,也很是得心应手;也有一些出身乡村的作家,写起城市生活同样游刃有余。

但后者往往得不到赞扬,人们对城市出身的作家写乡村比较容易认同,但对乡村出身的作家写城市,则多半持一种敌视的轻蔑的态度。

我记得前些年就有人批评写了《废都》的陕西作家贾平凹,说他出身农村,写农村题材得心应手,但一旦他的笔触及到城市生活,就捉襟见肘。还说他写的城市根本就不像他生活的西安,他写的人物也不像城里人,顶多算是生活在城里的乡下人。

不久前又有人批评一个写了上海生活的女作家,说她不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有什么资格写上海?

但我至今也没见到哪个批评家批评那些城市出身的作家写了农村。可见城市和乡村的差别表现在方方面面。

我对这些批评持否定态度,我认为应该允许出身农家的作家去写自己心中的城市。即便是从乡下来城市打工的打工崽打工妹,也有他们自己的对于城市的感受,而且是新鲜的、城里人无法体验到的感受。

即便他们的感受是高度主观的,是违背了事物真相的,也是允许的,因为文学不是地图,不是科学论文,不要求精确和客观。甚至可以说,惟其有了这样高度主观的、与大家感觉不同的感觉,才是属于文学的。

你写城里的道路是沥青铺成的,这没有什么文学意义,但如果一个打工崽产生了幻觉,在幻觉中感到城里的道路像他奶奶那根用了多年的又臭又长的裹脚布,就具有了文学的意义。

但批评界并不愿意像我这样来认识问题,对于我这样的出身乡村后来混迹城市的作家来说,如果要写城市,那就是扒着眼睛照镜子——自找难看。

如果要写北京,那更是加倍的难看。因为即便我的城市写得比那些城市出身的作家写得还要地道,我写的北京比世代生活在北京的人写的北京还要北京,但那些批评家还是要愤怒地说:他有什么资格写城市?他有什么资格写北京?

尽管这些批评家十有八九也是戳牛屁股出身或者是戳牛屁股人的后代,但就像最瞧不起叫花子的人总是那些曾经当过叫花子但后来发达了的人一样,最瞧不起农村人的人,也往往是那些有了城市户口,在城市里有了饭碗和老婆孩子的人。

好吧,就算我这样的作家不能写城市,那么到底是谁有资格写城市呢?以北京而论,要说是地道的北京人,应该是满清王朝的后裔,他们在北京生活了三百年了。但他们也不是最地道的,因为在他们之前,北京曾是元朝的大都,成吉思汗的后代才是地道的北京人,他们在北京生活了八百年了。但他们还不是最老的,最老的是周口店的北京猿人的后代,他们生活在北京已经五十万年了。但遗憾的是,那时的地球上别说没有城市,连乡村也没有,有的只是荒原和森林。

而且,谁又能证明自己不是或是北京猿人的后代呢?

我自信我可以写城市,而且我也写过城市。我的自信是建立在小说是写人、写人的情感、写人的命运这样一个基本常识的基础上的。姑且不论现在中国的很多城市还是繁华的乡村,姑且不说中国的大部分城市人上溯五十年多数是乡村人,姑且不论现在生活在城市里的大部分人并没有彻底挣断那条与农村联系着的脐带,即便确实有一批古老的城市人,难道他们就不是人吗?

他们的思维方式真的复杂到让我们这种出身乡土的作家不能理解吗?我在城市生活了二十年,天天与许多比较地道的城市人打交道,他们的心思我很清楚,他们的优点我能认识到,他们的毛病我更能认识到。当然,城市的环境和乡村的环境有区别,比如城市有高楼大厦,城市有彻夜不灭的灯光,城市有灯红酒绿的夜生活,但这种外在的物质化的东西,更是比较容易了解的。

一个农村来的小保姆,在城市生活了一年,在外形上你就很难把她与时髦的城市青年区别开来。也就是说,无论是从反映城市的现实层面上还是从反映城市的精神层面上,一个在某个城市生活了二十年的人,是完全可以能够写这个城市的。

其实就是生活了两天也可以写,写的就是两天的感受;其实就是从来也没有进过城的人也可以写城市,就像从来就没有进过天堂、下过地狱的但丁可以写他的《神曲》一样。

但我还是不愿意去招人嫌。如果我要写城市,这个城市也应该是我自己创造出来的。我想我不应该愚蠢地让北京、上海这些具体的地名出现在我的小说里。我写的城市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在地球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将来也不可能出现的。这里的一切都应该是新鲜的,我为什么要去写酒吧、饭店、大街、时装、香水等等在一般的城市里常见的东西?在我的城市里,酒吧里不喝酒,人们聚集在这里很可能喝的是洗脚水。当然也可以根本就没有酒吧,而有一种场所名字叫“吧酒”,在“吧酒”里,洗脚水一杯卖一两黄金。

我的故乡有一位级别很高的官员,他总是把“比较”说成“较比”,“比较好”说成“较比好”,刚开始人们很不习惯,后来,大家就习惯了。

可惜他的官还不够大,如果他的官再大点,“较比”就会被编进现代汉语词典,成为一个最为常用的词。这事对我很有启发。一个写小说的,在生活中完全可能是个懦夫,但在写作时,必须具有敢于开天辟地、称王称霸的勇气。

我何必去写许多人写过的北京、上海?我自己虚构一座城市就是了。我写了多年的乡村其实早就是一个虚构的乡村,在我的乡村里,也许有五百米高的摩天大楼,大楼里第一层种了茄子,第一百层种了黄瓜,第三百层种了一种新的物种,介于植物和动物之间,姑且名之为“较比”吧。

当然,我说的都是过激的话,我的本意是,一个作家根本不必去考虑什么乡村还是城市,你应该直奔人物而去。你应该在写出你的独特人物的同时,营造出属于你的独特的环境,以便给你的人物一个安身立命之地。我想这其实就是一种边缘化的写作,或者说是一种非驴非马的写作,非驴非马就是骡子。好的文学都是骡子。

有人说了,骡子没有繁殖后代的能力,这是不对的,人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骡子没有繁殖后代的能力,而剥夺了它们结婚的权利,但我经常地看到报道,说某地的一匹母骡子生了一头后代,当然是非婚生子女。

如果说城市是马,乡村是驴,那我想,一个写作者最好的位置是骑在骡子上,当然,你应该先让马和驴结婚,生出骡子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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