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慈溪发热病人就医请遵守以下事项

 






根据《关于做好发热病人全周期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慈防办〔2020〕14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发热病人全周期常态化管理,现将有关发热病人就医事项告知如下,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配合。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及陪同人员在进入定点医疗机构时,必须配合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甬行码、甬行证)、佩戴口罩。

二、继续实行定点就医。取消发热病人就诊前报告村(社区)、专车接送流程,病人可直接前往(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定点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医。目前,全市设立定点发热门诊7家(具体地址附后),后续若有发热门诊(诊室)增加,将另行公告。

三、主动做好配合。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在就医时应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自己病情和外出史、接触史,按照医嘱做好核酸检测、胸部DR或CT等相关检查,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完成居家健康观察。

 发热门诊地址和联系电话 
医疗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
浒山街道南二环东路999号
63929545
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六院院区
浒山街道青少年宫南路100号
63909744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
周巷镇周西公路51-139号
63304362
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
龙山镇滨海新城灵峰路1200号
63971997
市妇幼保健院
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88号
63922107
慈林医院
观海卫镇世纪大道599号
63995954
慈溪协和医院
明州西路299号
63927213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来源|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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