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无新增!辽宁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明确:不得早于这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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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3例,治愈出院21例,在院治疗2例。

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31例,治愈出院126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3例。

全省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71例,解除隔离出院44例,转为确诊病例27例(治愈出院25例、正在定点医院治疗2例。)

截至6月2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4例,治愈出院147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5例。累计追踪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4318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4034人,尚有28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校外培训机构要复课啦!

从现在起,全省各市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等情况,确定当地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不得早于当地幼儿园开园时间,证照不全的不得复课。

6月24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的通知》。
哪些培训机构可以复课

此次复课的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机构。
什么时间复课

恢复线下课程时间由各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复课条件准备等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不得早于当地幼儿园开园时间。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照前不得复课。
复课总体要求有哪些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各市要认真落实“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不复课、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师生管理不到位和培训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复课。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具体复课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打一场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严格按照我省印发的《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和《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主要措施》,做好复课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要主动纳入驻地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驻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复课万无一失。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每日对教室、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要科学合理设置临时隔离区,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必要的演练。要做好流感、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要加强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做好卫生、食品、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
复课步骤有哪些

(一)校外培训机构筹备申报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通过梳理摸排相关人员健康情况、制定具体复课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配备防控物资、对培训场所与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工作,切实做好复课准备工作,并将机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复课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签署承诺书。

(二)检查监管

校外培训机构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疾控等相关部门,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复课一家”的原则,对申请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逐一检查验收,检查通过的方可复课。

(三)规范培训

各校外培训机构在复课后应当严格落实防控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检查;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同时,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线下课程安排。
如何查处违规行为

各地要对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不留死角,一旦发现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要立即制止、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停止线下课程。对未通过检查自行复课的,要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处理。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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