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到如此卖家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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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套二手房贷款都下来一个多月了,房主一直不交房,还继续收租客房租。”近日购房者小敏有点郁闷,明明上个月就开始还房贷了,卖家却一直拖着不交房,不仅如此,还继续收房租。现在自己虽然手里拿着房产证,却进不了自家门。

拿到新房产证进不了自家门

“卖家迟迟不愿意交房,我只能拿着房产证干着急。”购房者小敏(化名)最近很郁闷,明明手里拿着新的房产证,却不能住进新房,也无法开始装修。

小敏通过中介购买和平苑10栋楼一套二手房,60多平的两房,总价50万。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了卖家3月30日前拿到钱,若逾期每天按房屋总价万分之三的比例赔偿。因为小敏是公积金贷款,由于申请人数多,到4月13日贷款才下来,按照约定总价50万的房子逾期13天,小敏应该补偿卖家1950元。

“我愿意给他钱,只是他也应该把租客问题处理了,但他让我先给补偿款,却不愿意解决租客问题。”小敏说,因为房子里还有租客,到6月份才到期,担心后期再出意外,他希望卖家交房时房子是空的。卖家不同意,最后就不了了之。
卖家不交房还收房租

“但他昨天找到中介,说逾期补偿款要算到5月12日,一共六千多的赔偿款,先给清钱,他才愿意配合交接房子。”小敏气愤道,银行贷款4月13日就下来了,当时卖家就可以去资金托管中心签字领钱,他自己非要拖一个月。

最可气的是,月初时卖家又收了租客五月份的租金。“我找租客核实了,卖家5月4日去收的租金。”小敏认为,他4月份拿到新房产证,银行贷款都下来,从法律上说这套房子已经是他的了,卖家没理由再收租金。

如今卖家不仅收了本该属于他的租金,还强词夺理要求多赔偿一月的逾期款。遇到这种奇葩卖家,小敏很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不存在毁约的说法,买家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交房。”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表示,买家按照合同约定补偿卖家,如果卖家还不同意交房,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强制要求卖家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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