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检察官称受贿不办事保证了道德底线

 





“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近日,在辽宁盘锦市一桩虚假诉讼罪庭审现场,有检察官说出以上言论,引起广泛关注。



当视频在网络传播时,笔者是惊诧的,甚至怀疑其真假。可视频有明确来源,具体案件也很快被媒体证实:庭审现场视频显示该案案号为(2020)辽1104刑初90号,分别于6月10日、6月12日、6月13日进行。

也许是检察官发言被曲解,掐头去尾的这句话,或许有前因后果呢?毕竟,语境是决定语义的重要因素。但从不断更新的信息来看,这话的确出自检察官之口。

据报道,在6月12日的庭审中,辩护人提到了一份判决书:“我另外要指出的是,如果说别人帮他去疏通关系,为什么他这个案子还败诉了呢?”大洼区检察院的孙旺检察官接着回应称,“在我们的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是说明了相关的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否则,我们就有另外的判决书,就是相关院长、副院长的行受贿,向法庭出示了。”

在普通人眼中,官员(尤其是司法官员)收受贿赂是对道德底线的突破,不管受贿人有没有为行贿人办事。而在行贿人眼里,也不能容忍“收钱不办事”。这么干,不但突破了普遍人的道德底线,还突破了行贿与受贿这组对偶犯罪的内部规则。

对于此事,盘锦市检察院29日下午核实了情况,并发布声明称:经了解,滕德荣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涉及到原民事诉讼中有关司法人员于2015年2月退回了贿赂款,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在庭审辩论中,检察官没有准确表述这一事实,发表意见明显不当。

如此看来,真相确实是司法人员收了贿赂,后来又退了款。从法律的角度,只要是接受贿赂,就已经触犯了刑法的底线,借口“收受贿赂不办事”更是自作聪明的愚蠢。而检察官虽在庭审中未“准确表述”事实,但其言论传递出的价值观令人错愕。

在盘锦市检察院的声明中,有“责成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对此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的决定。对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也已展开了调查。这是一个积极的进展。

这些进展,与舆论的关注有关,更与庭审公开紧密相联。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正因为有了庭审公开,我们才能如此轻易地“围观”这一检察官的庭审言论;也正因为有了庭审公开,我们才能轻易地查证这些言论并不是被误读或被曲解。

盘锦市检察院也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全体检察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笔者认为,有这些还不够,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提高到多高,也别忘了底线价值观更重要。如果一个司法官员的“底线”划错了,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越高,反而可能越“危险”。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王琳(法律学者)



庭审现场 截图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原标题:检察官称“受贿不办事是底线”,挑战了阳光司法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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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监制:范登科

编辑:王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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