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开车打手机、连续变道……这4起交通违法案例被曝光

 





交警部门公布近期4起“在快速路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连续变道”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开车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典型案例
1


苏FT71**





▲2020年6月27日14时30分,号牌为苏FT71**的小型汽车在浦东内环高架内侧约8米处,实施了“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的”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2
沪A4E8**





▲2020年6月27日7时20分,号牌为沪A4E8**的小型汽车在浦东中环高架外侧约10米处,实施了“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3
沪ATF5**





▲2020年6月27日8时10分,号牌为沪ATF5**的小型汽车在浦东华夏高架路北侧约10米处,实施了“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4
沪ACZ9**

近日,有网友举报:6月29日交通早高峰时段,牌号为沪ACZ9**别克GL8商务车在沪闵高架南侧入城段,靠近中环附近,连续变道。

因为网友正常行驶没有让该车插队,竟遭到别克GL8商务车副驾驶座乘车人“斗气”打开车窗,用瓶子砸向网友的车!



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架支队开展相关调查。经查,2020年6月29日7时37分,违法驾驶人张某驾驶牌号为沪ACZ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沪闵高架东侧HD275约10米处,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和“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该车副驾驶乘车人徐某某实施“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立即与两位违法当事人取得了联系。违法驾驶人张某和违法乘车人徐某某表示当时正直交通早高峰时段,为了赶时间,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变道未果,心态发生变化,做出了“开斗气车”、“怒砸瓶子”等不理智的行为。两位违法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已经认识到以上行为的危害性,今后在驾驶和乘坐机动车时,一定会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架交警对违法驾驶人张某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和“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累计处以罚款400元,记2分。同时,对违法乘车人徐某某实施“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浦东公安分局

编辑:吴逸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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