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工作时发朋友圈被问责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工作与生活本就密不可分...



四川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的一份问责通报,经朋友圈、微信群等互动环节自发传播后,被顶上了热门热搜,成为今天网上讨论最热的话题之一。

跟踪分析目前网上舆论反馈发现,质疑、谴责等对峙对立性观点占据绝对比重,呼吁当地同级党委、上级纪委顺应民意撤销处理决定愿望表达强烈,并且已经出现类似“搞问责泛化”“形式主义问责”“官僚主义问责”等可能严重影响纪检监察系统社会公信力的关联话题讨论,建议当地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及乐山市纪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介入线下更多细节核查,同步就问责通报中引发大量争议的信息部分作出公开回应,避免后续因舆论批评声音反复叠加而产生话题偏离,最终损害我党公正执纪、严格执纪的权威性。

分析认为,仅从该问责通报呈现的信息来看,公众自发产生的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是以发朋友圈动态为由进行纪律问责的因果联想,是舆情迅速负面发酵的原始爆点,反映出当地可能存在明显搞“凑数式问责”“摊派式问责”等错误问题倾向。

与此同时,通报经网民互动平台自发传播后,持续形成话题讨论叠加和情绪同向叠加,进而触发更多网民试图通过舆论观点谴责、不满情绪表达等方式,督促当地党委及其上级纪委后续能及时介入纠正该错误问责的情感导向。一般来讲,网上谴责观点比重越大、负面情绪越高,越能说明该问题触及民意“逆鳞”的范围之广、程度之深。

从目前情况看,我认为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应当对该问责通报中更多线下关键细节作出公开说明。事实上,发朋友圈动态只是一种日常行为,不应成为被问责的铁证和理由,即便要进行问责,也应当是朋友圈动态反映出来的“是否工作时间未经请假批准擅自脱岗”等情况,而不是发朋友圈这种行为本身,因此这名“发朋友圈动态”干部当时发的是什么朋友圈,分享的是什么动态,应当给出更加详尽的针对性说明,以切实回应网民关切。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通报中因点赞被问责的干部处理决定,建议及时予以撤销。工作与生活本就密不可分,强调工作不等于要将日常生活、同事社交人为割裂,造成“非此即彼”“有你没我”的局面,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中央三令五申狠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的当下,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一员,更应深刻领会其中内涵,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地执纪,切实肩负起党和国家交给的重任。

记得一次专题舆情课时,与各地纪检监察系统的领导同志有关互动交流。我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维护党和国家的社会形象、舆论公信、民意人心最重要的一道防线,特别是在涉腐涉贪、导向纠偏、错误纠正等重大问题信号释放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当以更加审慎、更加严谨、更加细致的思维对待党的执纪问责。

一般来讲,可以参考四个效果的评价体系,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以此次问责通报为例,如果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真的仅仅是因为该干部发朋友圈动态就进行问责,那么其已经与党执纪问责的教育警示目的背道而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舆论效果呈现一致负面,令人唏嘘。

当然,只要四川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当地能直面此次舆论风波,能以此为契机,彻查通报背后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真诚回应舆论关切。我想即便当前舆论效果呈现负面,也会在当地认真还原线下真实来龙去脉,给出公平公正处理决定之后,做到化险为夷、转危为机。

来源:墩墩舆情课  墩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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