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足协主席一拍板 天海球员的命运再生波澜

 

一项莫名其妙的决议...

中超公司会议之后,有关新赛季的一系列政策得以官宣,但有一项“临时决议”却并未被提及,直到这两天才被《北京青年报》独家披露出来——
足协此前下发的《关于2020赛季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天海、辽足等15家已经解散的俱乐部球员,不占用新转入俱乐部的国内球员转会名额,且没有数量限制,但已在本年度第一个转会窗口期内办理完从上述俱乐部转出手续的球员,占用新转入俱乐部的本年度国内球员转入名额。但在8日的内部讨论中,有俱乐部提出异议,认为同一个俱乐部转出的球员不应该被区别对待。最终,足协主席陈戌源拍板决定,对此类球员转会执行统一规则。也就是说,本年度由这些俱乐部转出的所有球员,都不占本土球员转会名额。
据德转显示前天海韩国外援宋株熏已经正式加盟深圳FC


该报道称,足协之所以如此决定,主要是为了解决这批球员未来的生计问题,尤其是在今年这个特殊的年份里,这样的“特事特办”尤其显得重要。不过,足协主席这一“拍板”,又牵涉出另一个棘手的问题:在冬转期间完成的转会,很多俱乐部都已经给了转会费,这批费用该如何处理?还要回来?关键是,要得回来吗?
众所周知,2019赛季结束不久,前天海球员吴伟就转会至大连人俱乐部,裴帅、郑达伦以及三名梯队球员转会至深圳FC。如果按照新规确定,这几笔转会是不需要付出任何转会费的。但据报道,为了解决天海球员的欠薪问题,深圳已经把部分转会费打到了前天海队的账上,天海俱乐部也用这笔钱给球员补发了工资。这笔已经结清的转会费该不该要呢?如果真的要追讨,又找谁去追讨呢?众所周知,转会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足协主席的一句话能让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作废吗?有记者分析说,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不是法律法规的问题了,只能“有商有量”,只是这个商量的对象绝对不可能是早就解散的球队。

足协的这个“临时决议”也引起了球迷的热议,有人认为深圳和大连人亏了,白花了几千万。但大多数人认为这笔钱花得并不亏,毕竟,当时天海俱乐部的命运还未确定,并且一度看起来“起死回生”的可能性极大,不花转会费是不可能引进这些球员的。如果等到天海确定解散再出手,耽误了磨合时间不说,人家也不一定会选择深圳和大连人。对于深圳FC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不是裴帅、郑达伦等人的先行加入,也不会吸引来那么多的前天海球员。用一位球迷的话说“花4000万买一支队,不亏”。
当然,对于那些花了钱的俱乐部来说,他们最希望“追回”的也不是转会费,而是名额。此前,深圳FC已经用满了五个内援名额,大连人则用了四个,可操作性的空间所剩无几。如今,大连人和深圳FC都还有两个内援名额可用,继续补强的灵活性大为增强。比如深圳FC此前一直为中国香港小将戴伟浚的身份问题而烦恼,操作不当甚至可能让这位天赋异禀的小将面临无球可踢的窘境。此外,重庆当代的替补门将王梓翔也已经转会到深圳,但因为没有名额只能先在预备队混迹一年。如今,这些问题都可能随着内援名额的增加迎刃而解了。对于大连人来说同样如此,他们现在还在尽力补强后腰和左边前卫的位置,于汉超、何超等人都是其心仪的目标。如果按照以前的算法,他们只能“两者择其一”,如今,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了。此外,中超的第三个转会窗口定在了9月1日-30日,而联赛第一阶段将在9月28日结束,各支球队完全可以根据这一阶段比赛的情况对阵容作出调整。“凭空”多出来的内援名额,也会让这两家俱乐部的调整变得更加从容。
值得注意的是,8日召开的通气会上,足协并没有对这个改变进行说明,也没有重新下发新的文件,所以,足协主席陈戌源的这次“拍板”,是否已经得到落实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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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制作:正太叔 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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