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官方这样回应!你怎么看?

 

你怎么看?...



前几天
#小学老师做微商被立案查处#
这一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6月29日
浙江多名学生家长
拿着一沓微信截图证据材料
来到浙江省乐清市纪委市监委
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反映
举报一位做微商的老师:
“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
朋友圈里全是广告
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
“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
仍在购物群里发广告
一天发几十条
老师自己赚钱不亦乐乎
可我们家长心都在颤啊!”


接到举报后,该组联合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迅速行动。经查,自2018年年底起,乐清市虹桥二小教师王某(党员)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

2020年2月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种名为“X教授”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王某在上班时间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

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王某受到立案查处。

“原来我只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也赚点零花钱,没有想到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如此困扰,也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实在不应该。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一门心思扑在教学工作上。”王某表示。

“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该组负责人表示:

“一则做微商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每天发朋友圈打广告,教学方面不上心,甚至授课时也在不停地收发微信,家长会怎么想?”

“二则微商的盈利手段主要靠的就是交际圈,一旦老师做起了微商生意,学生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对老师推荐的产品,家长们如果不买,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买的话又没有实际需求,买不买都心累。”

该地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督促教育部门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和全市层面上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教师队伍从教履职行为,大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清廉教育”再上新台阶。
对此
网友和一些媒体的观点沸腾了
一起来看——
1
老师该不该做微商网友们各执一词



有网友认为老师做微商会影响教学:





也有网友认为适度赚点外快情有可原:





有网友评论认为,老师做微商,跟待遇不足有关:






同时,@新浪科技还发起一项投票“教师做微商该被处罚吗”,参与投票的25万多名网友中,约49%的网友认为不影响本职工作就可以,超过24%的网友认为老师从事副业不该被罚,约21%的网友认为该罚。

2
人民日报:应该明令禁止教师做微商



早在2018年4月29日,人民日报曾发文《应该明令禁止教师做微商》,以下是该文内容:

对于教师能否做微商,几乎所有的家长都持反对态度。

老师是不应该做微商的,做微商有个特点,就是要随时跟客户联系,回答客户的各种问题,特别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

如果一个老师在授课时,不停地收发微信,那会对教学造成怎样的影响?即便是将下班后的时间用来做微商,也会牵扯相当多精力,影响备课。

另外,如果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会不会产生权力寻租现象?

老师把购买商品的多少作为评判师生关系的标准,一些家长和孩子为了和老师拉近关系而多买,那些买得不多的家长和孩子会不会受到冷遇?如此,师生关系岂不是变成了“交易关系”?

但问题是,对于教师能否做微商,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说法,甚至教育主管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禁止。

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要求,“老师要按照大纲足额授课,绝不允许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甚至鼓励引导学生参加培训”,但部长并没有不允许教师做微商的讲话。

正因为缺乏明确的规定,媒体在论述教师不应该做微商时,引用的是这样一个依据:中央纪委《禁止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活动的相关规定及解释》附件,认为教师也是公职人员,而《解释》对公职人员能否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的问题,给予了否定回答。

用中纪委的规定来要求教师当然也可以,但总觉得还是需要有明确的禁止教师做微商的要求比较好,而不是靠“推论”。

舆论在论述时还举出了一个例子:全国已有省市明令禁止教师进行微商交易。2017年,福建晋江市教育局曾下发通知,要求违规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教职员工及时纠正整改,对于未整改的将调查处理。

显然,福建省的例子毕竟不具有普遍的权威意义,更多的省市并没有明确禁令,怎么办?所以,还是应该由教育部发话才行。

教育部规定了教师不准办补习班、不准搞有偿家教、不准收红包,恰恰没有规定不准做微商。当然,微商是个新生事物,过去的禁令没有涉及可以理解。

但现在微商已经大行其道,而且教师做微商对教育的影响问题也有了实践的检验,法规应该跟上形势的发展,而不是过分滞后。
3
中国教育报:教师不该做“微商”



2017年4月5日,《中国教育报》发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教科所教科员刘波的评论文章《教师不该做“微商”》,内容如下:

2017年,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教师做“微商”的行为亮起了红灯,尽管引起了一些争议,但我认为是值得肯定的一项教育治理举措。

近年来,由于微信的普及和微信朋友圈的广泛使用,作为基于微信生态集移动与社交为一体的新型电商模式微商应运而生。不少人进入了门槛不高的微商行列,其中也有教师。

但是对于教师是否可以做微商,此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少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往往从师德方面倡导教师不要做微商,很少听到教师做微商而受到处分的消息。

教师做微商会影响正常工作,这是毋庸置疑的。教师工作忙碌是一个客观现实,总有很多教师说自己工作太忙而没时间读书。试想一下,教师本来业余时间就不多,做微商的时间从哪里去挤呢?

如果教师在做微商上花不了多少时间,那么也没多大效益,难不成就当成体验生活吗?

而且一旦做上了微商,就不得不惦记自己的生意,难免在上班时间出现“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现象。在手机上就可以运营微店,一旦成为了微商,很难做到上班时间不及时处理相应的生意,否则将因“怠慢”顾客而缺乏好口碑。

可见,教师一旦走上微商之路,影响工作是必然的。

教师做微商还会影响教师自身形象。微商肯定要推销自己的产品,而发朋友圈是最常见的推销方式。试想,当家长知道自己孩子的老师老是忙着做微商,会对这样的老师放心吗?

尽管有些教师自称是弱势群体,但教师在学生和家长面前还是相对强势的,教师做微商还会涉及“权力自肥”。在某阅读论坛上,笔者曾听到某名校一位女教师介绍在网上加盟店推销图书的心得,说自己几个月就赚了七八千元。

只要有人通过她分享的链接购买图书,她就按可规定提成。而事实上,她把这些书推荐给了学生家长。面对老师的推荐,有些家长碍于面子不得不买。

那么,这位教师的行为是否有“以权谋私”的嫌疑?教师向家长推荐优秀图书,本来是好事,但是因为有了商业利益的存在,很多事情都说不清楚了。

此外,教师做微商会影响教师团队。如果对于某些教师做微商的行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不闻不问,可能会引起一些教师的效仿,会导致更多的教师不安心本职工作。

或许大家日常交流的就不再是教育教学问题了,而是如何念好“微商经”了。即便有些教师不做微商,也会因为自己付出多而感到心理不平衡。

因此,如果对教师做微商的现象放任不管,教师的整体风气就可能都会受到影响,这就是“破窗效应”。

我们应该通过学校和教师自查自纠的形式,给教师一个自我纠正的契机。但如果教师再明知故犯的话,那自然就是自己踩雷了。
老师到底能不能做微商?
该不该做微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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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


本文根据新闻晨报、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浙江在线、新浪微博等综合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删。责编: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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