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招考制度改革:不分文理科、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

 

山西省委、省政府新闻办在太原召开新闻发布会,我省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从2015年启动,2018年全面推进...



山西省委、省政府新闻办在太原召开新闻发布会,我省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从2015年启动,2018年全面推进,2021年整体实施,届时高考科目将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不分文理科。
增加考试的选择性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主要从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方面进行改革。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14个科目,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



综合素质评价是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的基本程序,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为每位高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主要是要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有步骤地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增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课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增加技能考试。分类考试的比例2016年达到40%,2017年达到50%,2018年成为主渠道。
改革录取机制 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重点是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取消省优、各类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各类全国性加分项目,规范和完善国家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5月8日起,中考取消省优、省三好、科技创新、电脑制作、体育特长等各类加分项目。同时,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推行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积极探索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推进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改革,推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是这次改革最核心的部分,也是咱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主要有三个变化:

一、高考科目有变化:现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加文(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二、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高考仅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特别强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加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大空间。

三、外语考试有变化:现行高考外语只在统一高考时举行,学生只能考一次。此次改革实行外语“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根据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高考制度录取新生。同时,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也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保证各项政策有序衔接、促进《实施方案》落实,2016年我省要制定出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2018年将出台普通高校招生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衔接办法、山西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等其他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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