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明确:禁设最低消费!

 





8月27日,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规范(试行)近期发布,对餐饮经营者提出的六条具体要求:



一、要执行节约用餐提醒提示制度(包括标识提示和服务用语提示);

二、要提供小份餐食的可选服务;

三、要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剩食打包服务;

四、要明示菜品份量,主动提示适合消费者人数的用餐量,杜绝诱导超量点餐;

五、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训,做好内控管理;

六、禁止设置最低消费。
天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宏表示,上述要求是以2014年商务部出台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为依据,同时结合多年来,餐饮行业普遍倡导、各餐饮企业普遍自觉执行的一贯做法。下一步,还将根据餐饮企业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此外,天津市餐饮行业协会针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向协会各会员单位、各餐饮企业下发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书”,号召市民积极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倡议书要求,餐饮企业要积极增添小份菜,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其中,承接婚宴、寿宴的企业,要对提供顾客的宴会菜单重新进行审核,调整超量菜品;承担自助餐服务的企业,要大力倡导消费者适量取餐,对超量剩菜、剩饭的个人给予有效处理。

市餐饮行业协会还倡议有条件的企业,对顾客光盘就餐可适当给予奖励,鼓励顾客剩菜剩饭打包带回家,并提供免费打包盒。

来源: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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