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哪里跑?

 


|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刑事惩戒很可能会共同发力,希望能通过这一典型案例,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文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杨杨

投资人向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69.SZ)索赔的大幕,正式拉开了。

近期,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首起向獐子岛索赔的民事诉讼,由4名投资者向吴厚刚(獐子岛时任董事长、总裁)、梁峻(时任董事、常务副总裁)和上市公司獐子岛索赔共计24万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为该起诉讼提供了法律支持。

与獐子岛要面对的民事索赔相比,这只是冰山一角。从去年12月开始,就陆续有投资者起诉獐子岛要求索赔。
▲2019年11月14日,辽宁大连,獐子岛东獐子渔港。图/视觉中国

自2014年以来,獐子岛炮制了资本市场上一出著名的闹剧。在6年时间里,獐子岛的扇贝三次离奇遭灾,两次跑了、一次被饿死。2018年2月,证监会对獐子岛立案调查,并最终认定: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

今年6月,证监会公示的调查结果显示,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同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又虚减利润2.8亿元,占同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

基于此,证监会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做出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今年9月中旬,证监会又在其网站发布消息,表示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獐子岛及相关人员证券犯罪案件,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索赔也紧随其后。几番折腾之下,獐子岛的市值已经跌去了八成八,顶峰时它的市值超过200亿元,而目前只剩下了27亿元。

投服中心支持投资人发起索赔诉讼,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追责”,不仅是为了降低中小股民的损失,也是为了抬高证券违法的成本,最终希望能通过这一典型案例,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精通财报的扇贝
獐子岛是大连的一家海产品养殖公司,主要出产虾夷扇贝和海参。

以前,它是家看起来不错的公司。2006年在中小板上市前,獐子岛的虾夷扇贝产量就是全国第一。相应地,这家公司每年要向大海撒播大量的种苗。这些在海底生长的虾夷扇贝成了獐子岛的重要资产,直接影响公司的估值。
▲2013年10月27日,辽宁大连,獐子岛渔业工人向海洋牧场播撒虾夷扇贝幼苗。图/视觉中国

2014年10月,獐子岛的扇贝们第一次跑了。当时獐子岛宣布,他们养的价值10亿元人民币的扇贝,因为所处海域出现冷水团、集体出走了。

可半年后的2015年6月,獐子岛对所属海洋牧场做完抽测调查后,又说公司底播的虾夷扇贝“不存在减值的风险”。对此唯一的解释,是因冷水团消失的扇贝们又游回来了。

市场、交易所都不相信这样的巧合。深交所当年连发关注函和问询函,要求公司做出解释和说明。不过在獐子岛大量降水、硅藻、水温等的证据面前,质疑者一时间也找不到突破口。扇贝生长在海底,清点数量通行办法是靠抽样检测,要搞清楚到底有多少数量、到底长得好不好,一直很困难。

两年半以后,獐子岛又故伎重演。2018年1月,獐子岛发了一纸公告,2017年的年度业绩预亏5.3亿元至7.2亿元,原因是虾夷扇贝被饿死了。2019年第一季度,獐子岛又说“扇贝跑了”,公司要亏损4500多万元。

獐子岛的扇贝,看起来不仅“有金融背景、非常熟悉上市公司审计”,而且还能根据公司需要出走、回归,时胖时瘦。

与之对应的,是獐子岛从2015年以来的业绩,呈现出一年亏损、一年盈利的规律。并借此成功避开了被要求退市的命运。按照规定,中小板企业连续两年亏损会被ST、连续三年亏损会被暂停上市、如果连续四年亏损就要被终止上市了。

2014年、2015年獐子岛连续两年亏损,如果2016年还不能盈利,公司就会被暂停上市。于是,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扇贝们又游回来了,帮獐子岛保住了上市资格。

出动北斗找真相
扇贝频繁出事,背后是不是獐子岛在一而再再而三地财务造假?2018年2月,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件事。

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证监会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包括上岛做实地调研等,收集了大量的数据。这其中出现了一个难点,就是很难提取证明出海和捕捞的具体成本,因为獐子岛的捕捞面积是由公司的捕捞人员以月为单位汇报给财务人员的,具体每天捕捞的是哪些海域并没有记录。
▲2019年11月14日,辽宁大连,獐子岛东獐子渔港,两天来拖贝船捞起的虾夷扇贝空壳。图/视觉中国

可这又是举证獐子岛的关键材料。为还原真实采捕情况,监管机构启用了北斗定位信息。我国的渔船都必须安装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AIS),而且出航时必须开启。AIS多数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终端,每三分钟会收集一个卫星定位信息。

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中科宇图”)从证监会手里拿到了獐子岛27条采捕船两年的航行定位数据,通过对它们航行轨迹的分析,还原出实际的采捕作业区域面积。为了保证结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证监会还找到了另一家第三方机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即“东海所”)。

仅中科宇图为这个项目就投入了9个人、前后工作了17个月。得到的结论是:獐子岛的海产品实际养殖面积与财报登记面积存在严重不符,獐子岛虚报了海产品养殖面积。也就是说,獐子岛的财务报告严重失实,比如2017年就将以前年度已采捕的还予列入核销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东海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与中科宇图有所不同,结论却相差不大。

在此基础上,2019年7月证监会公布了初步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所披露的2016年、2017年年报和《关于地波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和《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
 
三“力”夹击獐子岛
2020年6月24日,獐子岛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因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受到监管机构的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15名责任人员则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吴厚刚等4名主要责任人,还要面临5年至终身的市场禁入。

然而,市场有观点认为这个处罚太轻了。

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对信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的,处罚可高达10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也可实行500万元的最高罚款。这却用不到獐子岛身上,因为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前,因此适用“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而依据原有的证券法,证监会已经给出了顶格处罚。好在,行政处罚并不是唯一的手段。今年9月,证监会宣布将獐子岛证券犯罪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或隐瞒重要财务会计报告,依据刑法,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民事赔偿的浪潮目前也已经兴起,投服中心认为,投资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在增强。獐子岛的扇贝会逃跑,但投资人会努力不让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也跑了。往后,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刑事惩戒很可能会共同发力。这也是监管机构着力构建的一个立体、全方位的追责体系。

不过,也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惩戒和追责体制机制的构建需要时间,而且真要对上市公司形成震慑,恐怕还有待时日。

就在最近,獐子岛终于对2016年、2017年财报中的损益、库存的情况做了调整,但仍表示2018年、2019年的数据不需要调整,因为不存在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与财报不符的情况。然而2017年以来,会计师对獐子岛的年报接连保留了意见,表示无法确定成本核算是否合理。

具体的追责制度和举措如何更精准,并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也将考验监管机构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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