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一部分摇滚乐队先富起来

 

摇滚,就是摇滚。...



最近有个很有意思的事儿,二手玫瑰的粉丝和五月天的粉丝掐起来了。起因是二手的梁龙在《恶毒梁欢秀》里面表示,五月天的音乐不好听,“我也不知道他在唱什么”。然后粉丝们就怒了。

 
这事儿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虽然粉丝斗得不亦乐乎,当事双方却并没有怎么样,二手玫瑰立刻发文声称自己被梁欢这个傻×给坑了,节目断章取义。而五月天的玛莎大度地表示:“我倒觉得二手玫瑰挺好听,建议大家去听听看。”



看看,虽说我还是从言辞之中看出了讽刺和调侃,但是五月天面上占尽了风头。至少跟二手玫瑰毫无歉意的所谓道歉声明相比,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不管节目是不是真的被梁欢断章取义了,反正这次冲突已经成为了摇滚优越党和青春情怀党之间的大对决。我用膝盖都能想到,五月天一边的粉丝说:“你知道他是我们的青春吗?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你是在刷存在感吗?”而二手玫瑰的粉丝说的一定是:“五月天也算摇滚?一点摇滚精神都没有!”

当我打开各大网站的评论区,这个世界真是一点儿都没让我意外。





对于听摇滚的人来说,黑五月天和黑汪峰是政治正确,就好像不黑他们就显得自己不够Rocking Roll,显得自己没有所谓的“反抗精神”和“叛逆精神”。五月天和汪峰要么是为了钱而背叛了摇滚,要么干脆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玷污了摇滚的名号。

但是如何鉴别哪个乐队是叛徒就不太好说了。你说是题材?好像不太靠谱,小情小爱的题材貌似许多大牌乐队都唱过。你说曲风不够燥?那可就麻烦了,英伦怎么算?你让张楚这种类型的怎么活?

看来看去,其实答案就一个,这个乐队绝对不能太受大众欢迎。如果有一天什么高中生、老太太都开始喜欢一个乐队,那完了,这乐队即将被开除出摇滚圈。曾经亲眼看到过一条评论,说《夜空中最亮的星》原来挺喜欢,自从成了口水歌就再也不听了……

在中国,听摇滚的有太多是这号人。又low,又无知。

说他无知,是因为这么想的肯定没听过多少摇滚,龟缩在土摇的小圈子里,以为摇滚就是这个样子的。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哪个不受大众欢迎?皇后不是摇滚?枪花不是摇滚?照这么说,最先应该被开除出摇滚圈的就是披头士了。当年他们的火爆被美国人称为“英国入侵”。
 
说他low,是因为靠听什么歌来秀优越的人,他的人生得是多么苍白啊。

我希望所有听摇滚的人都能够对五月天宽容一些、对汪峰宽容一些,对那些商业化宣传做得好的乐队宽容些,对那些逃离了地下室和酒吧的乐队宽容些,对那些与流行元素结合得比较好的乐队宽容些,对那些可以开演唱会、不必在音乐节上人挤人的乐队宽容些。
 
流行乐和摇滚乐都是通俗音乐,摇滚就应该火起来,它在中国不火那是国情的问题,小众不应该是摇滚的标签。就像二手玫瑰的歌唱得那样,允许一部分艺术家先富起来。我觉得与商业化和大众化相比,被某些庸人当成了秀优越用的标签才是最不可忍受的。

1994年4月5日,最有可能掰弯我的男人科特·柯本被发现自杀在自己的公寓里。摇滚明星的身份与内心追求的矛盾纠缠了他多年之后,终于他还是选择了不再去思考这个问题。摇滚到底要不要获得大众的欢迎?我的答案是“要”,好东西就应该让更多的人听到。


2016

明珠笔记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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