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力数字商务 政策聚焦五项行动

 

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提出,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数商兴农”行动、“丝路电...



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提出,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数商兴农”行动、“丝路电商”行动、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数字商务服务创新行动等5项行动,以此加快数字商务建设。

“数字商务是数字经济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近年来,商务领域受数字化影响之大、规模之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他分析称,数字商务是落实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有效覆盖所有商务领域,涉及国内国际、城市农村,贯通一二三产业。这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我国发展高质量商务工作的要求。

针对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通知提到,要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配套措施,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品质。

通知还要求,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鼓励电商平台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着力提升电商示范基地、电商园区载体功能,培育壮大地方特色电商主体,带动特色产业创新升级,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保障,以新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以新消费促进新发展。

针对“数商兴农”行动,通知强调,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物流配送、农产品分拣加工等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供应链,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在乡村地区应用。积极引导电商、物流等企业发展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发展数字商务,有利于促消费、扩内需,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洪勇说。

围绕“丝路电商”行动,通知指出,加快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创新合作模式,与伙伴国合作在电商促销节打造国别爆款,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出海,促进产业对接,培育先行示范,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各地制订实施“丝路电商”地区合作规划,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省部合作范畴;创新发展跨境电商,多渠道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围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通知明确,着力推进商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创新,拓展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应用范围,提升无接触服务、云展会等新兴商业模式和场景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关注 上海证券报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