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称巴基斯坦即将获得歼-10C战机 该国已经对歼-10系列垂涎已久

 

最近有网络传言称,2020年底巴基斯坦与中国签订了合同,引进歼-10CE战斗机。该机是中国空军歼-10C的出...



最近有网络传言称,2020年底巴基斯坦与中国签订了合同,引进歼-10CE战斗机。该机是中国空军歼-10C的出口型号,作战能力相当强悍。巨浪在查阅资料时,无意中翻到一篇2016年巴基斯坦人讨论歼-10B的文章。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发现,巴基斯坦人对于歼-10系列战斗机一直保持着相当高的关注度。因此将这篇文章简单进行了翻译,以飨读者。

网络上出现的巴基斯坦空军涂装版歼-10C模型。
本文编译自Bilal Khan于2016年11月2日发布在巴基斯坦《QUWA》网站上的题为《中国是否会改进歼-10B以便于出口?》的文章,部分内容有删改。此文中有大量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地方,请各位读者自行甄别。编译此文,只为参考,同时向大家提供外媒的看法,并不代表译者同意或者证实其观点与消息。由于译者水平不足,文章中可能出现的错误请各位读者多加指正。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于2016年11月举行的珠海航展上,静态展示了其研制的歼-10B多用途战斗机。除了这款战斗机以外,还展示了多款该机能够搭载的现役与新型空对空、空对地武器。
2016年珠海航展上公开展示的歼-10B战斗机。


从现场的展示牌可以看出,歼-10B的展牌标注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PLAAF),而不是中航工业集团(AVIC)。这意味着该机目前并不在AVIC的对外公开销售名单以内。虽然在展牌上没有AVIC的信息,但是这种战斗机有在短期内出口的可能。目前,歼-10系列战斗机中,只有歼-10A可以以FC-20的名义出口。

从空军的角度来看,目前尚不清楚歼-10在机体的改进方面有多大程度值得注意,但是该机使用的子系统,例如相控阵雷达和电子战(EW)、电子对抗(ECM)套件等需要格外关注。

不过,随着南京电子技术研究院(NRIET)为JF-17展示了一款以出口为目的的AESA有源相控阵雷达,中国似乎已经具备了将下一代先进雷达系统推向市场,而不会承担自用版本泄密风险的能力。

AVIC不需要在纯粹的绝对性能上与其他对手进行竞争,而是在现实环境中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基于当前技术的具备强大功能的解决方案。基于中国庞大的国内市场,歼-10B的出口版本将受益于规模经济。
巴基斯坦人没有想到,歼-10B在中国空军中只是“昙花一现”。Photo by:天国的飞扬军事


例如,歼-10平台是PLAAF的主力多用途战斗机平台。由于PLA的订货,研发费用已经大量分摊,从而给潜在的客户降低了很多的成本。歼-10B出口版即将使用的AESA雷达和ECM/EW技术也是如此。这些分系统的研发与歼-10B关系不是很大,但是与许多应用有关联,包括陆地和海上的相应解决方案。如果在歼-10B的改进中需要全新的方案,中国人将在NRIET的现有分系统基础上进行改进,从而以最快的速度提供适用于歼-10B改进的型号。

奇怪的是,下一代战斗机FC-31都已经公开进行了飞行表演,歼-10B依然没有进入AVIC的可出售名单。当然,即使中国人不对外提供FC-31,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对外出售相关的AESA雷达与EW/ECM技术。

与尚未获得PLAAF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PLAN)公开支持的FC-31相比,歼-10B是一款完整的,现役的,可以立即投入生产的战斗机。引进歼-10B无需在研发领域进行单独投资(FC-31目前处于这种状态),同时歼-10B已经配备了现代化的分系统。对于如今急需成熟中型战斗机平台的空军而言,能够很快到货的歼-10B要远比仍在试飞的FC-31具有吸引力。
在珠海航展上进行飞行表演的31001号FC-31,还是最初的验证机版本。


可以指出,巴基斯坦空军目前非常需要这款战斗机。除此之外,这款战斗机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国家,例如阿尔及利亚、伊朗等国家受限于政治原因,很难取得其他配备AESA雷达的中型战斗机,目前如果需要这种战斗机,装备了“祖克-AME”的MiG-35是它们唯一的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歼-10B有潜力在短时间内获得出口订单,这可能是AVIC增加其在全球军贸市场中分量的大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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