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前后花了将近10万元,眼看要结婚了,未婚妻却提出分手,我还能要回这笔钱吗?

 

如果有缘无分,那就好聚好散吧...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我都想好婚纱照怎么拍了
未婚妻却变卦不想结婚了
哎,生活总是充满遗憾
那就好聚好散吧~
1


Q1
我和女方经人介绍于2019年6月认识,然后10月就订婚了。订婚后我一直在外工作,今年回来想拍婚纱照和结婚,说起结婚,女方不愿意再谈下去,我一直也没和女方在一起过,一直分居两地。我家订婚前前后后花了将近10万元,女方不愿意归还,我该怎么办,哪些是对方不用还的,哪些是她必须还的?
A1:

你好。你们订婚后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虽然是一种遗憾,但谈不上谁有过错。你订婚时给女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通常属于彩礼部分,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而其他的开销如宴请亲朋好友所花费用等,直接要求女方返还没有法律依据,但双方可协商分担该部分费用。

根据你的描述,你与女方已经订婚,并且订婚前前后后你家花费近10万元。如果你所提到的上述金额中包括你家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女方的彩礼,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该部分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但对于你订婚时因订婚酒宴等活动所支出的费用则不属于彩礼的范畴,你要求女方返还该部分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你可以先与女方进行协商,要求其返还彩礼,并协商看能否分担办理订婚所花费的支出。如果女方拒绝返还彩礼,不得已的情况下,你也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中你需要举证证明10万元款项中哪一部分属于彩礼。
2


Q2
前几年母亲和父亲离婚,我归我妈抚养,我妈去世了,现在我的抚养权应该在父亲身上。我从小跟着舅舅长大,妈妈去世后父亲问我跟谁,我自然选择跟舅舅们,一直以来就是舅舅们抚养,交学费管我吃穿住。我想跟父亲要几百块钱,我父亲不愿给我,我还没有过继,怎么能让他给我钱呢?
A2:

你好。虽然你父母离婚后,你由你母亲直接抚养,但你父亲对你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在你尚未独立生活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你父母离婚后,你由你母亲直接抚养,你父亲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一般情况下,你父母在离婚时会对如何负担你的抚养费用做出约定,你父亲依照约定将其应承担的抚养费支付给你母亲。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作为你的法定监护人,应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承担监护责任。你舅舅对你抚养的事实并不能免除你父亲的抚养义务。

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如果你愿意继续跟随你舅舅生活,你父亲和你舅舅也都同意,可由你舅舅和你父亲协商,由你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用。如果你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你舅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你父亲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因对你进行抚养而垫付的全部费用。另外,从诉讼权利上,你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因你是未成年人,需要由你的监护人代为起诉,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是你当然的监护人,如果你舅舅想代理你对你父亲提起诉讼,首先要变更监护关系,申请法院指定你舅舅做你的监护人。但是,目前仅根据你提出的事实依据,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撤销你父亲的监护人资格。
3


Q3



我爸于2020年9月29晚上8:00去单位上班,在(凌晨)4点多干完活回到旁边的休息室就一直没有出来,在(早上)七点多快八点的时候接班人员去了,才发现已经死亡,这情况算不算工伤?
A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爸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条款从实质上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扩大到了其他情形,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体现立法上的人文关怀。若你爸按照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晚上八点到单位上夜班,在此期间因突发疾病而死亡,这种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事故发生后,你爸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死亡证明等材料;单位未及时申请的,你或者你爸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直接申请。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


Q4



离婚后女方不管小孩,不付抚养费,但是两人在婚内买了套房子,离婚协议上说是作为小孩的抚养费。卖房的时候女方却不签字,并且管男方要20万,女方表示不给钱就不配合处理房产。如果等到孩子18岁,把房子过户给小孩名下,女方还是不签字,以小孩的名义起诉能胜诉吗?
A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女方实际上是以离婚时可得的房产份额折抵其应付的抚养费用,在男方独自承担小孩抚养费的情况下,双方婚内所购房屋应归男方所有,如果女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男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无须以孩子名义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该费用是从子女利益出发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的费用,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你提到男方与女方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时女方将自己所享有的婚内房屋的份额作为小孩的抚养费。实际上,女方是以这种方式把其应得的房产份额来折抵成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则需独立负责孩子的抚养费用,这种约定属于合法有效的约定。男方有权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女方协助办理婚内所购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女方拒不配合的,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并非是把婚内所购房产赠与给孩子,因此,孩子成年后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缺乏事实根据。
5


Q5



甲方出地,乙方出资建房。甲方占房屋份额45%,乙方占房屋份额55%,合同规定一至三层为临街铺面约定裙楼(裙楼:指多层、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的主体底部。),一般不得出售,如需出售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擅作决定。乙方因欠债,一至三楼以物抵债给了第三人,现已到期,第三人要求接收55%临街份额。乙方有权转55%份额铺面吗?
A5:

你好。若甲乙双方并未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做产权分割登记,双方关于45%和55%份额比例的约定仍限于合同层面,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不能直接要求乙方转让55%份额的铺面。

房地产建设项目要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获得合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我们假定你说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取得了全部批准手续,属于合法建筑。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甲乙双方合作建房,甲方享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那么,该房产项目的建设及审批手续均需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建设完毕后,双方依约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分割登记。若双方已经按照45%和55%的份额比例在房产登记机关做了产权分割,则乙方对其所分配的房产享有全部的所有权,乙方将相应份额的房产抵押给第三人并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有效。若乙方抵债给第三人的房屋依然在甲方名下,只是依照双方约定,乙方享有55%的份额;这种情况下,乙方把一至三楼抵债给第三人并未办理抵押登记,不产生担保效力。

另外,乙方与第三人约定在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与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相违背。第三人只能依法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乙方在该房地产项目中的权益,不能直接主张55%份额的铺面归其所有。
感谢值班律师:
董海锋(北京)


编辑 | 蒋阳梅(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张子亮

主编 | 王秀敏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意见反馈

请发邮件到 jrsf@cctv.com
更多普法视频请扫码观看
————  往期文章推荐 ————
↓↓↓


生活不顺心,想让“大师”算一下,然而……

临近结婚,未婚妻提出了分手,我能要回订婚前后花的近10万元吗?| 法律咨询预告

找到了肇事货车与司机,却只是开始......


    关注 CCTV今日说法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