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保义再呼“保义”,争“商标”花落谁家

 

商标转让纠纷案...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话说,山东宋江与江南方腊对簿公堂,两大巨头,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只为争夺一面旗子。事态越演越烈,混乱一触即发……
当事人简介


原告:方腊,又名方十三,男,961岁,浙江省清溪县万年镇人士,少年从商,富甲一方,现已隐退,虽无官无职,却颇有家资。
被告:山东聚义堂有限责任公司,住山东省梁山县仁义路1号。法人代表宋江,字公明,男,957岁,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东溪村人士,人称山东及时雨,呼保义宋江,现任公司董事长。
案情回顾
被告法人代表宋江 
于1105年8月3日
与原告方腊签订转让合同
将本公司第110110号注册商标
“替天行道”字样旗帜
               转让给原告                                
原告于合同签署之日全额
支付商标转让费白银100万两
事后被告 
聚义堂有限责任公司 
拒不协助原告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原告无奈
一纸诉状,呈上县衙
请县令评判
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立即办理该注册商标变更手续
被告法人代表则坚持
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
 并非当时真实意思表示
应作抵押借款合同双方商榷处理
于是战斗开始了……
第一回合   晓情大战
兵部尚书 王寅  VS  一丈青 扈三娘


我家旧主曾自立为王,反贼之名已定,今虽已隐退,无奈心中不忿,欲载清名于史册,以此为子孙立足之根本,这才举全家之力,当棺材,卖祖产,不惜养老金,凑出白银一百万,购得“替天行道”大旗,贵公司素以仁义自诩,如今却出尔反尔,做出这等让天下英雄齿寒之事。快快俯首认罪,免得生灵涂炭

王哥此言差矣,奴家哥哥是因为在大宋发展银行的贷款即将到期,一百万的资金缺口若不处理对公司会有很大的影响,素闻江南方腊年轻时囤积土地做地产生意,攒下万贯家财,就拿着欠条上门求贷,谁知方氏再三不肯,奴家哥哥被逼无奈才提出注册商标转让,江湖中人做事义字当先,你们这等乘人之危才让各路好汉耻笑!

一场好杀不分胜负……
第二回合   有图有真相
宝光如来 邓元觉  vs  母夜叉 孙二娘


看看老衲的铁证如山



01

我方持有合法渠道所得商标注册证



02

合法《商标转让合同》含法人代表签字,公司印章



03

国有正规银楼汇款明细



04

被告法人代表签字并盖有公司印章的转让费收据



我方在正规机构对本公司部分重要商标做了价值预估



110

“替天行道”白银500万两



111

“劫富济贫”白银300万两



112

“锄强扶弱”白银200万两



113

“惩恶扬善”白银100万两

秃驴妄想坑我家商标!
受死吧!!!
一场好杀,孙二娘败走……
第三回合  放大招
护国大将军 司行方  vs  母大虫 顾大嫂


“我家哥哥,
他-有-病! ”


这时惊堂木响起
县令宣布庭辩结束
择日宣判
退堂!


那么问题来了,何谓“不是当时真实的意思表示”,此案让你来判,结果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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