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孤儿(一)

 

关注我,你的世界会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前言:从上大学,便进入青年志愿者协会,接触到志愿者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



关注我,你的世界会有那么一点点不同

前言:

从上大学,便进入青年志愿者协会,接触到志愿者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后来有幸参加了两次Bring Me Hope(给我希望)夏令营,其中我的四个小孩子,以及当时所有参加两场活动的志愿者与翻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次给孩子换尿不湿,给孩子洗澡,抱着孩子如厕,也被孩子们的信任和依赖所深深打动。我至今记得送我最初的两个孩子离开,下着大雨的场景,我始终记得最后一下午和旭阳、Chris在房间里玩,旭阳让我们再多陪他一秒钟的眼神......

我迟迟没有动笔来书写这一段的记忆,对此深感遗憾,因为我不知道能不能将它写好,因为要搜集大量的资料,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整理、思考。而我已经等不了了,暂且发出来,好激励自己不断修改和完善。

就这样,我等不了了。

这次先从我的学术进入,以后会慢慢带出各种小故事,谨以此感谢我生命中的遇到的四个孩子,以及这些难忘的时光。
我打算从史学的角度,来从历史和文化中探寻孤儿的特殊处境。第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社会结构中,家庭伦理本位的理念是牢固的。但是孤儿面临的一大问题,便是“家”(血缘、财产、家族、认同等等)的问题,中国文化的融入和身份归属问题,以及整个民族对于非亲非故的孤儿的援助态度。这样,从孤儿援助的视角,来探寻文化的边缘,从而对我们本民族的文化,也有新的认识。第二,一个民族对于孤儿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也反应着民族背后文化心理的结构,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古代各时期不同的历史状况(如政治结构,民间组织形式,宗教职能等)。据笔者本人了解,基督教在这方面的活动非常多,甚至中国近现代很多孤儿院都是在基督徒的帮助下建立。英语中慈善(Charity)一词,在很多辞书都释成“仁爱”、“基督之爱”“为上帝而普爱众生”等。带有浓厚的宗教(基督教)色彩。并且随着中国孤儿收养政策的放松,以及中美关系的缓和,越来越多的中国孤儿被美国家庭所收养。收养孤儿的美国家庭远远比中国的数量多。这样,从对待孤儿理念和行动的不同,也可以对中(“儒释道法”多方位的文化结构)、美(基督教)两种文明做对比研究。第三,通过对在历史中孤儿的研究,也可以得到社会的关注,从而对孤儿在当代社会中的生存问题引起关注,一起努力解决和改善“孤儿”产生、生存和身份认同等等问题。最后乃由此反思,T.列维特提出的“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观,即非公非私,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私营企业的第三类组织。(“第三部门”参考秦晖教授《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的若干问题》,《传统十论》;东方出版社;2014)
我有幸在美国好友Wichert夫妇俩的推荐下,两次参与一个美国基督教帮助孤儿的组织Bring Me Hope(简称BMH)“给我希望”夏/冬令营,期间对于基督教徒在参与这次活动的文化心理有亲身的观察和了解。第二次去的天津营地“牧羊地儿童村(Shepherd's Fields)”,就是一个美国基督教徒Tim Baker和他的夫人所创立,二人同时也是“飞利浦海德基金会”的创立者。
当时他从美国回来,我们有幸听他讲述了这所福利院的起始由来。在会议中他讲:“我们是被丢弃到这个世界的孤儿,但是耶稣收养了我们。所以,收养,是神的一个计划。”("We are orphans who lost in this world, but Jesus adopted us. So, Adoption is God's plan")。并且在基督教经典《圣经》的《雅各书》(James1:27)中也写着:“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Religion that God our Father accepts as pure and faultless is this: to look after orphans and widows in their distress and to keep oneself from being polluted by the world.)”。所以,帮助孤儿,收养孤儿的种种行为,和基督教徒的信仰有直接关系。(未完待续)
 

萝石

文以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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