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31期|老板应谨记“定金”与“订金”,不然吃亏的总是你

 

签合同时千万要留意了:“定金”与“订金”别看仅一字之差,它决定着你已经交的钱能不能再拿回来!铺铺旺案例南京白...

签合同时千万要留意了:“定金”与“订金”别看仅一字之差,它决定着你已经交的钱能不能再拿回来!
铺铺旺案例


南京白下苜蓿园大街167号,华联超市一楼《永和豆浆》的李小姐,由于个人原因想把店铺转让出去。因为铺铺旺十年专注店铺经营,在行业内有口皆碑,所以李小姐在良莠不齐的竞争环境下选择与我们合作。

店铺基本情况

面积155㎡,租金每年26.5万 ,转让费30万。房东是华联超市,合同一年一签(由于是旺铺,所有的分租商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
订(定)金一字之差

陈先生看中该店铺后以29万元接手经营,现场交了2万元定金。在店铺试运营的第三天,他不想继续经营店铺,要求李小姐退回定金遭拒。
陈先生认为,他所交的2万元定金为预付款。

李小姐则坚持2万元就是定金。
由于未能协商一致,双方遂闹到当地派出所。他们为何会纠结于2万元是预付款还是定金?他们之间实际是“订金”和“定金”之争,二者的差异非常大。
虽一字之差,但法律意义大相径庭
“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意义与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很多店老板傻傻分不清 “定金”和“订金”,因此在这个词上吃亏。

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作为合同履行的金钱担保普遍存在于买卖合同关系中,在《合同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均有明文规定,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定金与订金区别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

4、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句话通俗地概括二者的区别就是:订金可退,定金不退!


经过法律的调解,最后陈先生舍弃定金2万另找其它店面。吃一堑长一智,每个做生意的老板都应该谨记。◇ 原创声明:本文作者铺小旺,属铺铺旺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转载授权联系微信:pupuwang001,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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