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为啥5─50元不等?在蒙城行人和电瓶车不再“任性”,走机动车道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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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蒙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从4月1日至7月31日在城区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违法载人的电动三轮车进行查扣,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同时还对电动两轮车随意在机动车道行驶现象进行劝导,对不听劝着予以罚款,费用5-50元不等。



微友反映,城区主要路段已经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但是大家对罚款金额不等产生质疑。安徽有道传媒(新媒体:蒙城身边事、蒙城微生活、逍遥论坛)工作人员对此进行核实。

经了解,罚款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城市是大家的,在城市里生活和工作是有规矩的。这个规矩,就是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既然是法规,我们就不能心存侥幸,不视其为儿戏,不随意践踏,必须尊重和敬畏。出行路上要礼让,车辆行人不必争,各行其道秩序好。

安徽有道传媒 整理编辑

(蒙城身边事、蒙城微生活、逍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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