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寿本年度最高理赔款140万给付——信守合约,兑现承诺

 

平安人寿2016年度第二件上百万的理赔案件。...



近日,平安人寿汕头中支将一笔高达140万的保险金送达客户家人手中,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得到应得的保障。这是我司本年度内又一百万身故理赔案。



刚过而立之年的Z先生于2016年4月初在某酒店内烧炭自杀身故。家属在整理遗物时发现Z先生在平安人寿投保的两份保单,分别是2012年投保幸福A50万,2014年投保幸福A25万,附加定期65万,保额共140万,遂联系我司服务人员报案及协助申请理赔。

接到报案后,我司理赔人员即时响应,与业务员和客户取得联系,并同步启动前置调查工作,由于业务员的及时报案和我司前后线同事的细心及时服务,进一步简化了理赔流程,这件高额、复杂的理赔案件自受理起仅10个工作日便完成了理赔程序,成功给付身故保险金140万元。

根据保险法及保险条款规定:以被保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即寿险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因本案被保人投保已超2年,经调查事故属实,故正常给付身故保险金共140万元。

生命诚可贵,Z先生的离去留给世人无限的感慨和沉思,生命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然而没有保障的生命会让我们无法与突而其来的意外和灾难相抗衡!

平安人寿“信守合约,兑现承诺”,快速理赔及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家属及朋友的高度认同,也粉碎了“买保险容易,理赔难”的传言。客户对我司的服务非常满意,并向公司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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