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虽然不能插队,但是有“优先权”哦!
商标注册虽然不能插队,但是有“优先权”哦!...
所谓“商标注册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也就意味享有“优先权”的人可以在商标注册过程进行插队。也就是为什么比你注册晚的人反而比你先拿到商标注册资格证。
在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也明确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照外国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当然,商标注册优先权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商标注册的优先权。
一、第一次在国外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所注册商标在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第一次使用。可以享有优先权资格。但多次在国外申请或者多次在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中出现是不可以的。
二、优先权的“保质期”为6个月
第一次在外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后的6个月内,或所注册商标在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第一次展出之后的6个月内,在国内进行商标注册时可以享受优先权。超出六个月,则不可以享受优先权。
三、商标样貌不可以发生改变
您注册的商标,必须跟您在国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或国际展览会上展出过的商标在商标文字、图样等外观、商标注册的类别上一模一样,方可享受优先权。
四、对国家与展会性质有限制。
国家限制: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国家,要么与我国签订了涉及优先权的协议,要么与我国参加了有优先权条款的国际条约,要么直接跟我国相互承认优先权。
展会限制:国际展览会必须是我国政府主办或所承认的。
五、自主申请
优先权不是自动产生!要想获得商标注册优先权,须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之内提交所需证明文件,方可获得商标注册优先权。
以上是社文商标管家网帮你整理的有关商标注册优先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凡社文商标管家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注 社文商标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