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阳讲文创照明设计 之 观空间

 

光是空间的另一半,照明设计诞生在空间中,那什么是空间?...





演讲/江海阳  整理/Abby

光是空间的另一半,光填充着空间,空间即光,光即空间,两者是不可分的。是人们按着自己的直观需求,设立了空间,分隔了空间,其实也就是分隔了光。在光被阻隔和切分以后,视觉空间由此诞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理解了光的存在,也学会了去设计光的存在形式,照明设计由此开始。

本周一,江海阳老师带来系列直播课第一弹:文创照明设计 之 观空间。



壹 大空间观

最大的空间可谓是“宇宙”,

四维上下为之宇,古往今来为之宙,

我们生活在时间和空间的无尽过渡中

所谓的大空间观

我们讲“大空间观”,是因为一切设计都是建立在“空间”中的。当然了,此处讲的设计仅指视觉设计,也可以称之为“视觉空间设计”。二维平面的设计是不是空间?我也可以理解为“空间”,因为形态,比例,构成,色块,阵列,肌理,排布,本身就形成视觉的延伸和系统分析,这些就是“视觉方法”。比如:一条曲线产生在平面空间,它起到了分割的作用,但同时优美的弧度,让平面产生对比,让空间错位和漂浮,甚至能感受到空间撕裂。

大空间观是指设计师应该具备的“空间链接”、“时间性”、“空间意象”、“空间图式”、“空间结构”、“空间约束”等,这一切都建立在“想象空间”和“心理空间”之上。

照明空间产生的实与虚的空间



空间由两样事物填充,一个是实一个是虚。比如我们处在一个室内,墙,桌子,椅子,各种陈列这是实物,形成交通动线阻隔。而空间中无处不在的光是虚,是空间中象征性的另一半。所以说空间中光是主体,一切元素,符号,实物都需要光的照射才能体现,无光无世界。

光在空间中的主体作用

“我所看到的光都能影响到我的心灵,每个项目在思维的时候我们都不考虑科技,因为科技的事情都是可以解决的(灯光大师周錬)。”这句话深刻地揭示出光在空间中的主体作用。

人根据需求界定了光,而不是光界定人

照明空间就是因此而产生,人是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分隔空间,同时根据自身的需求来界定灯光的范围,色彩和亮度,并且根据上述条件来定义功能。



不同空间的光环境心理需求是不相同的,人根据自身的情感和喜好来定义空间光感,让空间的光传播符合人在现实生活中积累的经验和条件反射。

于是桑拿的光环境有别于夜总会,办公室有别于居室,酒吧有别于健身房,SPA有别于棋牌室,神庙有别于运动场......。才有了照明空间是为人服务的,一切照明空间设计都应该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以期获得更多的共鸣。

做“ 对 ”的照明设计,其实很难

照明设计师的工作就在于将不同功能诉求的空间配置上合适的光,让人进入空间感觉是“对”了,这是对于照明设计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最难的一步。

关于城市的诞生?

城市空间照明怎么做?

城市设计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这些问题就听江老师的亲自讲解吧。









这么精彩的设计与手绘,难道你不想听听江老师如何讲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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