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76人和湖人迫不及待地摆烂?

 

据说你们还缺个体格强壮、运动能力佳,能支配球、能带领替补发起进攻,能防守能拿分的3号位?...

一个奇葩的大个子球员,用这句话来形容16年状元大热门本-西蒙斯,似乎并不为过。

拥有208cm的大前锋身高,臂展并不出众,跑跳能力过人,投射能力平庸。哪怕2016年是公认的选秀小年,这样的条件就能成为状元似乎也没办法让球队经理们信服。

然而实际上,虽然一直称呼本-西蒙斯为状元热门,可是上到球队制服组下到资深老球迷,似乎都已经认定了他就是2016年的状元。

很简单,全因他的控球。


大个子展现华丽运球技巧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奥多姆、格里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然而他们的运球虽好,但各有不足:

  • 左手控球能力略显不足,这使得格里芬虽能花俏运球,但难以通过简单变向进行突破。
  • 缺乏足够的第一步和爆发力,因此奥多姆在正式比赛中始终无法真像一个后卫般打球。
  然而西蒙斯基本功和身体素质的结合出人意料地好。

首先,在不事先透露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单纯从他的运球上篮动作里看出他是左撇子:
其次,西蒙斯突破时人球结合的能力是顶尖控卫级别的:


左右手技术几乎没差别,运球不过膝,爆发力优秀。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格里芬和奥多姆的运球在内线球员中是很好,而西蒙斯是一个两米零八的控卫。

西蒙斯另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特点,就是他的传球能力和大局观。快攻中或是阵地战中的直塞式传球都颇有卢比奥的韵味:
而过人的敏捷、起跳高度、爆发力都是支撑西蒙斯成为状元的一大助力。这变态的身体控制能力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身高208cm的大前锋。
包括威金斯在内,虽然他在NBA的表现十分出色,同样的西蒙斯的天赋也相当出众,但我们的第一感觉还是觉得他们不如詹姆斯。实际上这是对他们的不公平。詹姆斯这种组织前锋的位置实际上是对联盟传统前锋的一种颠覆,我们并不能奢求每一位前锋都向詹姆斯靠拢。

虽然西蒙斯和詹姆斯一样,定位都是组织型3号位,但两人之间还是有不小的区别的。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西蒙斯的运球方式和詹姆斯是完全不一样的,可以肯定地说,西蒙斯控球时运用手臂手腕的细腻程度来说甚至比詹姆斯还好,哪怕詹姆斯本来也不是以控球细腻著称。

总体来说,尽管投射能力略有欠缺,但这个问题却是最容易改良的。这样一个组织型3号位,确实值得76人和湖人这样摆烂追求。

另外,本-西蒙斯是澳洲人,一想到国际篮联里已经把澳大利亚归为亚洲组,以后的男篮世界杯中国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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