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车主注意:山东新规这样规定!

 

电动汽车车主注意:山东新规这样规定!...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助推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山东将在5个领域重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分别是公共服务领域、居民区、政府机关等单位、城市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0年,山东将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
新建住宅停车位需100%满足充电条件 

小区没有充电桩,充电不方便一直是困扰电动汽车车主的问题,很多居民表示一直想考虑购买电动汽车,但是由于充电的问题,迟迟使自己不能下定决心。而且随着车桩比例的严重失衡,国家的十三五电动汽车推广计划也很难如期完成。不过随着实施意见的下发,这一局面有望被打破。

山东省将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各类建筑物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规划标准和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电动公交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70%,电动乘用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50%;

同时,意见明确了城际快充网络建设要求。山东省将在省内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合理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今年就完成京沪、京台、青银、青兰等既有高速公路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2020年完成省内所有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快充网络建设。

切莫因“量”废“质” 

充电设施可谓是电动汽车发展和普及的“生命线”。我国充电桩现阶段数量不多,并且由于产品质量差、标准不统一等原因,部分充电桩已经出现废弃使用的情况。为此,避免因“量”废“质”显得尤为重要,在大量新建充电设施的同时,还将建立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开展充电设施检测与认证,实现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

同时建设的充电桩要能经受多种极端天气的考验并具备较强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以提高充电桩的使用寿命和功能最大化。另外,充电桩建设要以智能化发展为方向, 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更好服务消费群体。围绕用户需求,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综合服务,使充电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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