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个城市14个社区入选低碳试点!含咱克拉玛依。

 

新疆7个城市14个社区入选低碳试点!含咱克拉玛依。...





鼓励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搭车等低碳方式出行,鼓励在社区发展自行车及其它绿色出行交通工具租赁……2016年-2019年之间,这种更为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将在新疆第一批7城市14社区低碳城市及社区中推广开来。



太棒了!!
5月18日

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自治区第一批低碳城市及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开展,首批确定了7个城市和14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周期为2016年-2019年。
试点城市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发展战略,积极引导低碳技术的研发创新,推进低碳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试点社区要将社区碳排放指标纳入社区规划和建设指标体系,对新开发小区建设方案和既有社区改造方案开展低碳专项评审,促进社区生活方式、运营管理、楼宇建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绿色低碳化。提高社区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延长建筑使用寿命,避免大拆大建,增强社区适应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设立方便居民旧物交换和回收利用的“社区低碳小站”。试点社区内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新建商品房应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既有建筑低碳化改造后应达到当地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


试点社区要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鼓励社区内居民在衣、食、住、用、行等各方面践行低碳理念。制定和发布社区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清洁炉灶、低碳烹饪、健康饮食,减少食品浪费。鼓励选用低碳节能节水家电产品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搭车等低碳出行方式。

低碳生活从我做起!



科学布局社区内公共交通、慢行交通设施,大力发展低碳公共交通工具。加强社区低碳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设社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和电动车充电设施,鼓励在社区发展自行车及其它绿色出行交通工具租赁,建设社区配餐服务中心和自助洗衣店等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社区给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雨水收集设施。建设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和处理系统。鼓励社区采用太阳能公共照明系统。
自治区第一批低碳城市及低碳社区试点名单
低碳城市(7个)
●克拉玛依市

●昌吉市

●库尔勒市

●温泉县

●昭苏县

●特克斯县

●布尔津县
低碳社区(14个)
●昭苏县昭苏镇解放路社区

●特克斯县特克斯镇霍斯库勒社区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南林小区

●博乐市小营盘镇吉祥社区

●昌吉市建国路街道丽景社区

●阜康市博峰街道博峰社区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松山街道玄武湖路社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博雅馨园社区

●吐鲁番市吐鲁番示范区

●库尔勒市塔指东路塔里木油田社区

●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霍家买里社区

●库车县比西巴格乡科克提坎村社区

●叶城县喀格勒克镇蓝桥社区

●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群众路社区



信息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排版:  新疆伍贰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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