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文明】礼遇好人体现文明力量

 

近日从江西省文明办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试行)...



近日从江西省文明办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将通过建立完善礼遇帮扶道德模范的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好人好报、德行天下的价值导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

从《办法》规定来看,江西道德模范可在庆典活动、参观游览、医疗保健、免费乘车等方面享受多项礼遇和帮扶政策。无疑是通过制度措施让“好人好报”从口号转化为具体实践,不仅在全社会营造起“好人有好报”氛围,而且激励更多的人会在遇到他人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体现助人为乐的文明力量。





生活中,其实我们都希望在遭遇困境时,能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助己一臂之力,使自己渡过难关。然而,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是否会毫不犹豫给予他人以力所能及援助?从纠结要不要扶起跌倒的老人,到报道的一些“诈捐、假捐”现象,往往给我们造成“做好事不得好报”、“做好事会惹上麻烦”等错误认识。以至于见到助人为乐,一些人就带着功利眼镜来看待。




事实上,道德模范们助人,根本就没想到日后要得到什么丰厚的回报。甚至有的助人为乐者,为了救人落下了残疾、失去生命。他们是用文明善举向社会奉献爱心,用向上向善的文明力量树立道德标杆。所以,关爱好人,建立爱护好人的保障制度,既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原则,更让好人流血不流泪。




可以说,礼遇好人能有效促成“以德报德”良好氛围,使好人频出。《办法》给予了道德模范方式多样、内容丰富、措施有力的礼遇,构筑起了“好人有好报”的制度屏障。如:根据道德模范困难程度和荣誉等级,一次性给予1-3万元帮扶资金;还可享受就学、医疗、低保、志愿、就业和社会帮扶等政策,更可补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可为道德模范及其子女在高中阶段读书免交学杂费。这些制度上的刚性礼遇,必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值得关注的是,礼遇好人不仅是回击那些“缺德”的不良现象,旗帜鲜明激浊扬清树正气,而且能够进一步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体现了我们政府有力有效有为的责任担当。相信,通过舆论、制度礼遇好人,必然让人人都愿意加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文明行列,届时,文明社会风气就一定会更加浓郁,蓬勃生发。(转自”南昌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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