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族的家庭保险计划!

 

一个家庭的负债比多少合适呢?如果一个家庭的房贷每月要5000多元,那它占家庭总收入多少比例才不影响生活质量?...



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体制改革会议召开后,1991年住房信贷业务开始了起步,各项住房信贷政策出台。1991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都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办理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并制定了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由于住房体制改革进展较慢,并在1992年出现了房地产热,1993年着手进行控制。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8月颁布了《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而标志着我国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走上正轨。但当时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一是要求有提供双重保证即抵押(质押)担保与保证担保,二是最高期限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额不少于房价款的30%,存款期限必须在半年以上。    4、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担保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要求双重担保。二是没有明确规定存款期限。三是利率政策上明确规定按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减档执行。期限为5年的,执行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5年以上至10年的,执行5年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5%。四是贷款使用范围是公积金建造的普通自用住房。五是贷款发放主体是223个实施安居工程城市的商业银行和烟台、蚌埠住房储蓄商业银行。六、规定贷款的处理时间是三个月,即在三个月内银行完成贷款评估、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杨正今年36岁,居住在河北石家庄,是一名普通的公司白领,月薪税后7000元,有五险一金;妻子33岁,是一名老师,月薪税后6000元,也有五险一金。目前育有一闺女,在上公立小学一年级,今年有二孩备孕计划。由于双方父母均退休,后期可以过来帮忙带二孩,这才考虑购买一套四居室,一次性解决未来的住房需求。

目前两人每月加起来1.3万元的收入,还完房贷后剩下的仅够维持家庭的正常开销,再加上一些额外支出,攒钱比较困难。而且抗风性能力低,工资就是全部收入,如果夫妻一方有意外,房贷压力巨大。为此,他希望理财师能给他提供抵御风险的可行方案。

杨正夫妇的房贷在他们家庭收入中的占比比较高。一般来说,月供达到家庭月收入的50%以上,将对日常生活产生比较大的压力。对于普通工薪家庭来说,适当的负债是可以的,在家庭成员工作都稳定、身体都健康的情况下,只要具备还款能力,维持房贷的供给是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天有不测风云,如果一旦家庭成员遇到意外、重大疾病等风险,导致伤残不能工作甚至家庭支柱不幸离世,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家庭负债率比较高的房贷家庭,我们首先要分析他们可能会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别,主要包括:失业、意外、疾病与身故。

失业风险,从职业来看,杨正夫妇二人的工作相对都比较稳定,相比较下,妻子作为老师面临的失业风险要小很多。但两人的工资收入即家庭的全部收入,如果是因为跳槽、职业转变等短期原因引起的风险,对家庭的经济影响不会太大,想要规避这方面的风险,可能杨正夫妇需要做到的是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职业能力,让职业发展进入上升通道,从而能不断提升家庭未来的经济收入。

意外、疾病与身故风险是没法规避的风险,但是完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转移。这三种风险,对应的商业保险分别是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寿险。首先是意外保险。商业保险中意外保险具有费率低、保障高的特性,所以杨正夫妇可以用较低的保费配置高保额的保障,以覆盖家中房贷的额度。

其次是重大疾病保险。虽然杨正夫妇两人所在单位都有缴交五险一金,但是这部分国家福利中的医疗福利,主要是针对医疗费用等的报销来的。所以我们还建议考虑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这种保险,一般会有一个重大疾病种类的定义,只要确诊为符合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就会给付保险金。

最后是寿险。既然配置了商业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为什么还要考虑寿险保障呢?因为不同的险种,对应不同的风险。寿险针对的风险涵盖了因意外、疾病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身故或全残风险。只有补充好意外、重大疾病及寿险,才能全面保障杨正夫妇这样的房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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