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杨绛在牛津:“那时候我们很快活,好像自己打出了一个天地”

 

1935年7月,钟书不足25岁,我24岁略欠几天,我们结了婚同到英国牛津求学。我们离家远出,不复在父母庇荫之...





北京时间5月25日凌晨,著名女作家、文学翻译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钱锺书夫人杨绛在北京协和医院病逝,享年105岁。



杨先生在《我们仨》里,写道:

我这一生并不空虚;我活得很充实,也很有意思,因为有我们仨。也可说:我们仨都没有虚度此生,因为是我们仨。

……


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在女儿钱媛因脊椎癌逝世近19年,钱钟书逝世近18年后,杨先生终不必独自再在梦里凄凄惶惶,不必再用文字“一个人追忆‘我们仨’”。“不寻常的遇合”终得以在天堂重聚。







英国诗人沃尔特·萨维奇·兰多(W.S. Landor)在75岁时,曾写道:
I strove with none 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
Nature I loved, and, next to nature, art
I warme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
其次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
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
我也准备走了


这首名为Dying Speech of an Old Philosopher的诗译本很多,有学者评价道,杨绛的译本最能体现女性的细腻、智慧与温润。



1935年,钱钟书在以第一名考取公费留学生后,携新婚妻子杨绛赴牛津留学。今天,让我们重读杨先生在《我们仨》里对牛津生活的回忆。



1935年7月,钟书不足25岁,我24岁略欠几天,我们结了婚同到英国牛津求学。我们离家远出,不复在父母庇荫之下,都有点战战兢兢;但两人作伴,可相依为命。

钟书常自叹“拙手笨脚”。我只知道他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会像小孩儿那样一把抓。我并不知道其他方面他是怎样的笨,怎样的拙。

他初到牛津,就吻了牛津的地,磕掉大半个门牙。他是一人出门的,下公共汽车未及站稳,车就开了。他脸朝地摔一大跤。那时我们在老金(Mr.King)家做房客。同寓除了我们夫妇,还有住单身房的两位房客,一姓林,一姓曾,都是到牛津访问的医学专家。钟书摔了跤,自己又走回来,用大手绢捂着嘴。手绢上全是鲜血,抖开手绢,落下半枚断牙,满口鲜血。我急得不知怎样能把断牙续上。幸同寓都是医生。他们教我陪钟书赶快找牙医,拔去断牙,然后再镶假牙。

老金家供一日四餐———早餐、午餐、午后茶和晚餐。我们住一间双人卧房兼起居室,窗临花园,每日由老金的妻女收拾。我既不是正式学生,就没有功课,全部时间都可自己支配。我从没享受过这等自由。我在苏州上大学时,课余常在图书馆里寻寻觅觅,想走入文学领域而不得其门。考入清华后,又深感自己欠修许多文学课程,来不及补习。这回,在牛津大学图书馆里,满室满架都是文学经典,我正可以从容自在地好好习。

图书馆临窗有一行单人书桌,我可以占据一个桌子。架上的书,我可以自己取。读不完的书可以留在桌上。在那里读书的学生寥寥无几,环境非常清静。我为自己定下课程表,一本一本书从头到尾细读。能这样读书,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学期开始后,钟书领得一件黑布背心,背上有两条黑布飘带。他是我国的庚款公费生,在牛津却是自费生,自费的男女学生,都穿这种黑布背心。男学生有一只硬的方顶帽子,但谁都不戴。领奖学金的学生穿长袍。女学生都戴软的方顶帽子。我看到满街都是穿学生装的人,大有失学儿童的自卑感,直羡慕人家有而我无份的那件黑布背心。

牛津大学的大课,课堂在大学楼;钟书所属学院的课,课堂借用学院的饭厅,都有好些旁听生。我上的课,钟书都不上。他有他的必修课。他最吃重的是导师和他一对一的课。我一个人穿着旗袍去上课,经常和两三位修女一起坐在课堂侧面的旁听座上,心上充满了自卑感。

我们每天都出门走走,我们爱说“探险”去。早饭后,我们得出门散散步,让老金妻女收拾房间。晚饭前,我们的散步是养心散步,走得慢,玩得多。两种散步都带“探险”性质,因为我们总挑不认识的地方走,随处有所发现。



牛津是个安静的小地方,我们在大街、小巷、一个个学院门前以及公园、郊区、教堂、闹市,一处处走,也光顾店铺。我们看到各区不同类型的房子,能猜想住着什么样的人家;看着闹市人流中的各等人,能猜测各人的身份,并配合书上读到的人物。

牛津人情味重。邮差半路上碰到我们,就把我们的家信交给我们。小孩子就在旁等着,很客气地向我们讨中国邮票。高大的警察,带着白手套,傍晚慢吞吞地一路走,一路把一家家的大门推推,看是否关好;确有人家没关好门的,警察会客气地警告。我们回到老金家寓所,就拉上窗帘,相对读书。

老金家的伙食开始还可以,渐渐地愈来愈糟。钟书饮食习惯很保守,洋味儿的不大肯尝试,干酪怎么也不吃。我食量小。他能吃的,我省下一半给他。我觉得他吃不饱。这样下去,不能长久。而且两人生活在一间屋里很不方便。我从来不是啃分数的学生,可是我很爱惜时间,也和钟书一样好读书。他来一位客人,我就得牺牲三两个小时的阅读,勉力做贤妻,还得闻烟臭,心里暗暗叫苦。

我就出花样,想租一套备有家具的房间,伙食自理,膳宿都能大大改善,我已经领过市面了。钟书不以为然,劝我别多事。他说我又不会烧饭,老金家的饭至少是现成的。我们的房间还宽敞,将就着得过且过吧。我说,像老金家的茶饭我相信总能学会。

我按照报纸上的广告,一个人去找房子。找了几处,都远在郊外。一次我们散步“探险”时,我偶见高级住宅区有一个招租告白,再去看又不见了。我不死心,一人独自闯去,先准备好一套道歉的话,就大着胆子去敲门。开门的是女房主达蕾女士――一位爱尔兰老姑娘。她不说有没有房子出租,只把我打量了一番,又问了些话,然后就带我上楼去看房子。



房子在二楼。一间卧房,一间起居室,取暖用电炉。两间屋子前面有一个大阳台,是汽车房的房顶,下临大片草坪和花园。厨房很小,用电灶。浴室里有一套古老的盘旋水管,点燃一个小小的火,管内的水几经盘旋就变成热水流入一个小小的澡盆。这套房子是挖空心思从大房子里分隔出来的,由一座室外楼梯下达花园,另有小门出入。我问明租赁的各项条件,第二天就带了钟书同去看房。

那里地段好,离学校和图书馆都近,过街就是大学公园。住老金家,浴室厕所都公用,谁喜欢公用的呢?预计房租、水电费等种种费用,加起来得比老金家的房租贵。这不怕,只要不超出预算就行,我的预算是宽的。钟书看了房子喜出望外,我们和达蕾女士订下租约,随即通知老金家。我们在老金家过了圣诞节,大约新年前后搬入新居。



我们先在食品杂货商店定好每日的鲜奶和面包。牛奶每晨送到门口,放在门外。面包刚出炉就由一个专送面包的男孩送到家里,正是午餐时。鸡蛋、茶叶、黄油以及香肠、火腿等熟食,鸡鸭鱼肉、蔬菜水果,一切日用食品,店里应有尽有。我们只需到店里去挑选。店里有个男孩专司送货上门;货物装在木匣里,送到门口,放在门外,等下一次送货时再取回空木匣。我们也不用当场付款,要了什么东西都由店家记在一个小账本上,每两星期结一次账。我们上图书馆或傍晚出门“探险”,路过商店,就订购日用需要的食品。店家结了账送来账本,我们立即付账,从不拖欠。店主把我们当老主顾看待。我们如订了陈货,他就说,“这是陈货了,过一两天进了新货再给你们送”。有了什么新鲜东西,他也会通知我们。钟书《槐聚诗存》1959年为我写的诗里说什么“料理柴米学当家”,无非做了预算,到店里订货而已。

我已记不起我们是怎么由老金家搬入新居的。只记得新居有一排很讲究的衣橱,我怀疑这间屋子原先是一间大卧室的后房。新居的抽屉也多。我们搬家大概是在午后,晚上两人学会了使用电灶和电壶。一大壶水一会儿就烧开。我们借用达蕾租给我们的日用家具,包括厨房用的锅和刀、叉、杯、盘等,对付着吃了晚饭。搬一个小小的家,我们也忙了一整天,收拾衣物,整理书籍,直到夜深。钟书劳累得放倒头就睡着了,我劳累得睡都睡不着。



我们住入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拙手笨脚”的钟书大显身手。我入睡晚,早上还不肯醒。他一人做好早餐,用一只床上用餐的小桌(像一只稍大的饭盘,带短脚)把早餐直端到我的床前。我便是在酣睡中也要跳起来享用了。他煮了“五分钟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这是他从同学处学来的本领,居然做得很好(老金家哪有这等好茶!而且为我们两人只供一小杯牛奶);还有黄油、果酱、蜂蜜。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早饭!

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每晨一大茶杯的牛奶红茶也成了他毕生戒不掉的嗜好。后来国内买不到印度“立普登”(Lipton)茶叶了,我们用三种上好的红茶叶掺合在一起作替代: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至今,我家里还留着些没用完的三合红茶叶,我看到还能唤起当年最快乐的日子。





我联想起30多年后,1972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我晚上把煤炉熄了。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做了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做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地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我们搬入达蕾出租的房子,自己有厨房了,钟书就想吃红烧肉。俞大缜以及其他男同学对烹调都不内行,却好像比我们懂得一些。他们教我们把肉煮开,然后把水倒掉,再加生姜、酱油等佐料。生姜、酱油都是中国特产,在牛津是奇货,而且酱油不鲜,又咸又苦。我们的厨房用具确是“很不够的”,买了肉,只好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然后照他们教的办法烧。两人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也就是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我记不起那锅顽固的犟肉是怎么消灭的了。事后我忽然想起我妈妈做橙皮果酱是用“文火”熬的。对呀,凭我们粗浅的科学知识,也能知道“文火”的名字虽文,力量却比强火大。下一次我们买了一瓶雪利酒(Sherry),当黄酒用,用文火炖肉,汤也不再倒掉,只撇去沫子。红烧肉居然做得不错,钟书吃得好快活唷。

我们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我把嫩羊肉剪成一股一股细丝,两人站在电灶旁边涮着吃,然后把蔬菜放在汤里煮来吃。我又想起我曾看见过厨房里怎样炒菜,也学着炒。蔬菜炒的比煮的好吃。

一次店里送来了扁豆,我们不识货,一面剥,一面嫌壳太厚、豆太小。我忽然省悟,这是专吃壳儿的,是扁豆,我们焖了吃,很成功。店里还有带骨的咸肉,可以和鲜肉同煮,咸肉有火腿味。还有活虾。我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我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我手里抽搐,我急得扔下剪子,扔下虾,逃出厨房,又走回来。钟书问我怎么了。我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钟书跟我讲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

我们不断地发明,不断地实验,我们由原始人的烹调渐渐开化,走入文明阶段。我们玩着学做饭,很开心。钟书吃得饱了,也很开心。他用浓墨给我开花脸,就是在这段时期,也是他开心的表现。



我把做午饭作为我的专职,钟书只当助手。我有时想,假如我们不用吃饭,就更轻松快活了。可是钟书不同意。他说,他是要吃的。神仙煮白石,吃了久远不饿,多没趣呀,他不羡慕。但他作诗却说“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方”。电灶并不冒烟,他也不想辟。他在另一首诗里说:“鹅求四足鳖双裙”,我们却是从未吃过鹅和鳖。钟书笑我死心眼儿,作诗只是作诗而已。

钟书几次对我说,我教你做诗。我总认真说:“我不是诗人的料。”我做学生时期,课卷上作诗总得好评,但那是真正的“押韵而已”。我爱读诗,中文诗、西文诗都喜欢,也喜欢和他一起谈诗论诗。我们也常常一同背诗。我们发现,我们如果同把某一字忘了,左凑右凑凑不上,那个字准是全诗最欠妥帖的字;妥帖的字有黏性,忘不了。

那段时候我们很快活,好像自己打出了一个天地。

(综编自《我们仨》、澎湃新闻网,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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