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工人工资与生活开支调查报告(下)

 

​上一期我们发布了本报告的上篇,介绍了调查的方法和结果,重点用数据和图表展示了工人的基本工资、实发工资,每周加班时间和生活开支。本期报告则重点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最后根据这些分析建议:深圳最低工资应调整至2971元。...







一期我们发布了本报告的上篇,介绍了调查的方法和结果,重点用数据和图表展示了工人的基本工资、实发工资,每周加班时间和生活开支。本期报告则重点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最后根据这些分析建议:深圳最低工资应调整至2971元。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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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作为工友工资调涨的决定性指标


从调查和工友访谈中,我们可发现最低工资是他们工资水平的决定性指标。每年公布的工资指导线虽然详细,但真的只有指导性质,没有法律效力。最低工资作为唯一有法律效力的工资水平线,其每年或每两年的调整几乎是工友仅有涨工资的机会。参与调查的工友中,接近七成工友的基本工资等于最低工资,而他们每年工资增幅也只是按最低工资水平调整,说明了老板只按法律最低要求增加工友的收入,没事的话是不会主动加薪的。

当然基本工资只是工友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另外还有加班费、各种津贴奖金等等,但这些部分往往是老板按他们所说的企业经营状况说减就减,工友很少有置啄的机会。要是老板突然限制加班,或者停发福利或分红,那工友当月就只能领基本工资,收入顿时少了一大截。



加班费占工资的一大部分,是过去多年一直持续的状况。有工友会觉得基本工资低不要紧,只要有加班来撑大工资总额就好,使得他们愿意牺牲休息时间和健康来加班。调查发现现时工友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为19小时,假如星期六也上班,虽然每天的加班时间未必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的规定,但一定违反“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若工友不是住在工厂附近,而需骑车或乘公交往返工厂的话,还得加上1至2小时的交通时间。换句话说,他们每天约有12小时是完全花在工作上。假如他们每天睡8小时,就只剩下4小时用作煮食、梳洗、家务。没有任何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而由于长时间工作太过疲累,他们在周休大都选择在家睡觉、买一周所需的用品等。在谈到休闲娱乐时,他们都说,哪有时间!

加班固然是问题,但没得加班却把他们置于收入减少的困境。一方面,有工友没有休假,每日工作10小时以上。可是另一方面,不少厂开始减少加班,令工友收入减少。从我们接触到的个案可见,有些工厂整体上订单减少,因此工作量随之减少。但也有一些工厂是有预谋搬走,但为了逃避给予工友经济补偿金,便透过逐步减少加班令工友收入减少,等他们自己捱不下去,逼于无奈自行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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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浮动工资沦为老板剥削工人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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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企业也许会坚持工人工资中浮动部分的必要,以作为督促工人和促进生产力的手段。乍听起来似乎无可厚非,但即便如此,工资的固定部分也不能低于工人赖以生存的水平,更何况观乎现时老板操控工资浮动部分常用的手段,只令人觉得他们是在占工人的便宜,而非激励他们更努力工作。

首先,老板利用工友对工资制度搞不清楚的弱点,给他们付远低于法律规定的金额。譬如,老板招工时只说出一个总工资,但这是含加班后所得的金额,以正常工作和加班时间来算,这个金额是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工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往往不会向老板追讨加班费,甚至以为自己没有加班费。

这个问题在计件工作的工友当中更加严重。有些工友以为,计件工就是没有加班工资,老板也利用这种误解逃避给予计件工加班费。有的老板甚至将计时和计件混合使用,在正常工作时间计时,在加班时却按计件发工资。在这个时候,老板故意将每件的价钱订得很低,工友便等同拿不到1.5倍加班费,所得甚至比正常工资还低。另一种规定是,工厂利用"调休"偷取工友的加班费。做法是若工友在正常工作日请事假,那么他被安排在周六日上班就算作调休而非加班。原来他应该得到的双倍工资就减半,变成正常工资。

其次,福利和奖金虚有其表,老板千方百法的在实行上打折扣,或者设立高得离谱的门槛。譬如,一些工厂巧立名目设立全勤奖或效益奖,但全勤的意思是一整个月内不但不能请病假事假,更加要随时接受加班工作安排。由于奖金的金额远多于工友缺勤日数应得的工资。在这种规定下,工友为了赚取奖金,在生病时也要勉强上班,在有重要事必须请假时就大受损失。不少老板又因应法定最低工资的调涨而削减工人原有的福利,例如宿舍由免费变为收费,或是取消水电津贴。亦有工厂没有随着员工升职而提高他们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仍是最低工资水平,但在基本工资上加上所谓的‘岗位津贴’,而这些津贴并不包含在加班费和社保缴费的计算基数中。

因此,我们更确定基本工资作为固定工资的重要性。即使没有那些可加可减的浮动工资,工人所得的基本工资也应足够保证生活。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水平订立的唯一法定指标,它在保障工人生活所需方面的角色就更加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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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工资不能满足基本需要和社保缴费需求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等同于最低工资的基本工资水平,根本无法满足一般工人在深圳的生活需要。我们发现,深圳工人伙食、住宿、水电、交通、通讯、休闲娱乐、服装、生活用品、医疗保健、社保供款、返乡交通、供养家庭这12项开支平均数加起来是2901元,是最低工资水平2030元的1.4倍!

2901元这个数字说明,虽然最低工资水平每年约增加10%,仍追不上深圳和工友老家的物价涨幅。工友指出,老家的物价上涨的情况比深圳更严重,例如衣服、水果和往返村镇的交通比深圳还贵。这是因为老家的消费都集中在春节前后,大家又不得不买,商人因此趁春节纷纷抬价。大家每年在外地赚到的工资就这样花掉了。今年更有报导指春节过后,深圳工业区周边的住房租金涨幅“远远超出预期”。生活成本上升,但大家的生活需求还是那些,为了填补这个缺口,只好牺牲其他方面的东西,例如接受加班赚取加班费、不缴社保以换取每月更多现金流动等等。即使如此,生活还是拮据,可想而知没有加班时,工人拿著着基本工资更不可能足够生活



在深圳,不合理或执行不到位的社会保障更为不完善的最低工资制度火上加油。首先,老板不依法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本身已很严重。接受问卷调查的89人当中,只有32人有养老保险、39人有医疗保险、18人有住房公积金,明显反映老板并没有为他们买齐五险一金。在社保供款为0至50元的36名工友当中,有30人在“社保开支”这项填写了“0元”,显示厂方没有为他们办理五险一金当中的任何一项,而其余6人则只有医疗及/或失业保险。同时32名工友社保供款为150至200元。从金额可推算出,老板是以最低工资为基数供养老社保:2030元×8% =162元,违反社保须按应发工资为基数来缴纳的规定,令工友在退休后获得金额较少的养老金。

除了少缴社保,老板还会从工友的工资中扣除要他们本身要为工人缴纳的社保。2015年深圳的最低工资为2030元,在账面上为全国最高。但由于这个金额实际上包含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供款,若工厂老老实实为工友购买五险一金的话,工友实际上每个月只拿到1700元。在其他城市如上海,人社部门明确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意指即使扣除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部分,工人每月最后所得的实质工资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然而,深圳的人社部门却不肯就这方面明确表态,造成法律漏洞,令老板有机会把工资总额和社保开支捆绑式考虑。社保执行本身已经不到位,最低工资的调涨更为老板提供借口少缴社保,又或者从工资成本中扣除社保缴费,令工人受到国家政策缺陷和老板剥削的双重压迫。

从上述问卷调查可见,若月工资只有1700元的话在深圳几乎无法生活。我们过去接触到不少工友,都是因为社保费用被计算在工资之内而不愿缴纳社保。无良老板就利用这点欺骗工友签一封所谓的同意书,声明“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权利,逃避雇主应该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责任。很多工友要到临近退休才发现受骗而尝试透过法律途径追缴社保。可是现时深圳法院引用《劳动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拒绝劳动者追缴超过两年的社保。这时候,将近退休年龄的工友根本不可能再供十多年社保,到老将不会获得任何保障。
4
 具体建议:最低工资应调整至2971元


为了令工友能在各种工作不稳定性影响下得到足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固定工资,我们认为现在最低工资标准应调涨,而且每年应按照透明而科学的计算方法予以检讨。

首先,最低工资应与社会平均工资挂勾。上届政府的《促进就业计划(2011-2015)》视最低工资为拉近收入差距的重要工具,而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应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可是看深圳过去五年的表现,最低工资仍只占社会平均工资的30%左右,远远未达标。正如我们过去一直提倡的,40%并非天方夜谈,中华全国总工会过往也曾指出将这个比例提升至60%也非不可能,更何况按现时深圳所公布的社平工资水平,40%也不能满足工友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除了社平工资之外,最低工资制订的参考因素也应包括工友日常生活开支和消费物价指数。以前有工友曾就深圳人社部门制订最低工资的计算方法和参考基准申请信息公开,但人社部门仅回复说政府公布调整过后的标准,已完成了其责任,对当中涉及的应有程序视若无睹。

根据我们的推算,工友每月个人平均开支,约2901元,而这只是工友一人开支,还未把其家人的生活需要纳入考虑范围。2015年的平均工资要等到2016年7月才公布,现在我们更不可能有2016年的平均工资数据,但按过去3年平均工资每年平均增长为9.67%的趋势推算,2015年和2016年的平均工资分别为6639元和7781元。取其40%,2016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达2912元以上。和现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比较,这个增幅看似夸张,但这个金额实际上只足以让工友在2015年消费水平下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在2015年,深圳全年CPI平均上涨2.2%。将这个物价上涨的幅度一并考虑的话,2016年最低工资水平应定为2971元。



图:受访工友平均一人开销

除此之外,其他与最低工资相关的规定也应予以改善。第一,我们认为深圳市应该尽快订立《工资法》,规管工资结构,列明工资只可包括基本工资和加班费,不能以各种巧立名目的“津贴”增加工人收入的变数。同时规管奖金和罚款不能超出工资某个特定比例,以免工友为获得大额“全勤奖”而带病上班。第二,我们建议深圳效法上海的做法,规定最低工资不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让他们不会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开支而不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牺牲了自己在医疗、养老和住屋方面的保障。

另外,工资不足以让工人应付生活需要,不但因为工资本身过低,还因为租金和物价的不断上涨。整个社会的租金和物价水平涉及因素太多,我们没有能力提出整体建议。但对于水电费这一项目,我们建议政府加强监管。这是因为工友指出,虽然中国南方电网将居民生活电度电价订明为0.68元一度,深水集团将居民首22立方米的水价定为2.3元一立方米,但房东滥收水电费情况严重,加重工友负担。按工友现时平均每月85元水电费开支来说,若政府能监管房东滥收水电费的情况,工友每月可节省数十元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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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下行,就要工人买单?


调查进行之际,全国经济下行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的报导不绝于耳。广东省政府率先推出《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当中提及工资增长应与劳动生产率挂勾,以及未来两年冻结最低工资增长的方案,以往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的理念已无踪影。有人说老板利润下降,工人应该与老板共渡时艰,现在再提涨工资,只会令企业经营不下去,可是经济下滑,牵涉的因素很多,可是本身生活已很拮据的工人是罪魁祸首吗?为什么企业削减成本,工人必先首当其冲?政府一边要去库存、发展内需,另一边却鼓励企业削减工人所得,如此矛盾的政策,究竟是有利了谁?深圳的工资政策尚且独立于广东省政府的决定,现在尚未就此表态,希望深圳市政府能够正视工人长久以来的生活问题,切实行动,不要让工人成为经济下行的代罪羔羊,加剧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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