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起,我市停止办理房产证,原来办的证要作废了?头条

 

为配合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从6月12日起,我市将停止办理房产证业务。...





根据我市去年发布的《株洲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今年6月,我市要实现不动产市级统一发证,在年底前,初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县一级统一登记发证。昨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为配合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从6月12日起,我市将停止办理房产证业务



二手房交易不受影响

对购房者来说,实行不动产登记发证,最大的变化就是“多证变一证”。上述负责人称,原来购房者买房后,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等。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产证和土地证将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市房产局原来承担的房屋登记职能,将移交至市国土局。

“改变的主要是登记发证工作,不会对现有的房屋交易产生影响。”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今后将实行交易与登记分离制,由市房产局负责房屋交易监管工作。对市民来说,以后的新房网签、二手房交易等房屋交易手续及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等业务,仍然是在市房产局办理。

“最大的变化是,以前房屋交易和备案手续完成后,由房产局窗口直接收件,办理房产证,现在则改成了在交易和备案手续完成后,出具《房屋交易告知单》,市民再持《房屋交易告知单》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登记业务。”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已发放的房产证不需更换

据了解,对于6月12日前,房产局受理了房产证业务,但尚未发证的市民,市房产局将把资料移交给市国土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已经发放的房产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仍然有效,功能也不变。”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方便市民,房屋类的不动产登记办公地点,也设在市房产大厦。“也就是说,今后房屋类的交易与登记,都可以在市房产大厦一站式办理。”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最新的业务设置,房产大厦一楼为房屋交易税务业务办理,二楼为不动产登记窗口,三楼主要办理房屋交易类业务。

来源:株洲晚报  记者:周蒿

株洲人该知道
昨日,湖南省统计局公布了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情况,株洲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584元,位居全省第二位。


    关注 i株洲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