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戒资讯】浙江省十里坪强戒所 提前解除苦等无望 法律援助重现曙光

 

浙江省十里坪强戒所提前解除苦等无望法律援助重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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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春风不仅温暖了大地,更是温暖了戒毒人员郑某及家人的心。

近日,刚迈出戒毒所大门的郑某和母亲将一面印着“挽救失足青年,人民的好警察”的锦旗送给值班所领导,并表示深深的谢意,同时感谢戒毒所领导培养了这么优秀的公职律师。

郑某原是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十大队的一名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戒治表现良好,一直是其他戒毒人员学习的榜样,其诊断评估结果符合呈报提前一年三个月解除的条件。然而,郑某的材料寄出后却如石沉大海般迟迟不见音讯,戒毒所既没有收到对方同意提前解除的决定书,也没有收到不同意提前解除的书面说明材料,这让郑某感到非常焦虑。

民警得知此事后,多次帮助郑某与家人电话联系,希望家人能够及时与公安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原由。在家人的了解中,郑某得知公安认为自己不符合提前解除的条件,不同意提前解除。这让原本就非常焦虑的郑某再次陷入绝望的境遇中。为此,在日常生活中,大队民警十分关心郑某的思想动态,多次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以期帮助其走出困境。然而,心理方面的疏导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要想彻底帮助郑某走出阴霾,早日获取自由,最关键的还是运用釜底抽薪的方式,帮助其解决“不能提前解除”这一根源性问题。

大队民警及时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了戒毒所公职律师方敏晔,请方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郑某提供可行的援助。方律师了解此事后,利用“夜巡诊”的机会,找郑某详细了解事情经过。

经过调查研究,方律师认为公安机关的做法于法无据,属于行政不作为,退一万步说,即便不同意其提前解除,也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在七日内通知戒毒所。最终,在方律师的沟通协调下,公安机关将原先的“不同意提前解除”更正为“同意提前解除”。方律师的法律援助让郑某获得了九个月的人身自由,让他看到了戒毒的希望,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有力地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该法援案件的成功办理,向我们展示了公职律师在戒毒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竭力保障戒毒人员的切身权益,充分挖掘公职律师的职能优势,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全省戒毒场所的每个角落,为戒毒人员这一特殊人群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是浙江戒毒工作“人文关怀、服务帮扶”理念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写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戒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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