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宜昌“三无”船舶强制拆解第一案
依托地方政府,协同执法部门,强化区域联动,加大对非法造船点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自建造“三无”船舶的行为,切实维护内河水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至此,黄柏河“5·19”船舶溢油事故处置圆满结束。...
黄
柏河是长江宜昌段的一级支流,于葛洲坝上游注入长江,是宜昌市城区主要水源地,在全市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保护黄柏河流域水环境,就是牢固树立“上游意识”,保护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发展的具体行动,更是宜昌港航海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一篇
5.19紧急抢险
组成现场处置组
由航政科科长胡继学带队,联动水上公安分局、中石油、中长燃、夷陵区港航局和宜昌检查站等力量,调集海巡艇两艘、海事执法车3辆、救生衣、吸油毡、油桶、雨衣等物资,冒雨作业,严格控制污染范围,对污染水域进行净化处置。
组成事故调查组
由法规科科长袁志斌带队联动水上公安分局和大公桥分局,对当事船舶及船舶责任人进行全面调查。晚19时11分,污染水域得到净化,现场处置效果良好。当事船舶及责任人也在附近船厂找到。因当事人担心船舶会继续污染现场水域,所以在没有报告海事部门的情况下,将船舶拖离现场,当事人在拖离船舶过程中,脚部受伤,在医院处理伤情。调查组对当事人家属进行初步询问,并其对在没有向海事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将船舶拖离现场进行了警告。2016年5月20日上午8点,大公桥分局人员在检查站对当事人进行了笔录调查。
小 结
- 不论事发水域主体管理职责归谁,险情面前我们心无杂念,全力投入,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不抛弃、不放弃”的救援理念;
- “一个人的努力是加法,一个团队的努力是乘法”,险情面前,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才能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在今后的应急救援演练中,我局将针对污油泄漏的防控和围油栏的使用进行专项培训,同时与周边应急救援设备供应商和应急救援力量保持密切联系。
[b]
第二篇
[/b]
5.23强制拆解
2016年5月20日17时,经过调查核实,“5·19”溢油事故肇事船系“三无”船舶,证据确凿,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何为“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或改装的船舶。)2016年5月23日8点40分,宜昌市港航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峡口船厂约见船主,考虑该船为“三无”船舶,按照规定必须限期拆解,若继续参与非法运输,极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执法人员遂作出一周内进行强制拆解决定,船主徐某对“一周内进行强制拆解的处罚决定”没有提出异议。9点21分,在船厂工人简要介绍操作流程后,该“三无”船舶拆解工作正式开始,进展顺利。10点18分,“Duang、Duang、Duang”几声巨响,驾驶室被“夷为平地”;船厂工人运用氢氧切割机将船体钢板快速拆解,游刃有余。11点30分,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拆解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拆解过程人身安全和船舱剩余污油妥善处置。
小 结
- 针对内河非法挖沙船、非法载客船、“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我局将趁热打铁,主动出击,迎难而上,全面启动打非治违工作。
- 在此次船舶拆解过程中,船主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履职尽责要求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对认错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工作的对象也要给予适当关爱。
- 该“三无”船是继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宜昌内河水域首艘被地方海事部门强制拆解的船舶,对水上违法运输形成极大震慑,为强制后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供了一个成功范本。
第三篇
5.24平安善行
2016年5月24日上午9点15分,市局胡朝晖局长一行前往峡口船厂。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船主徐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18岁读高三,即将参加高考;女儿8岁读小学三年级,每日走很远的路上学;妻子多病身体不好。家境贫寒的小屋里只有挂在墙上的奖状分外耀眼夺目。交谈过程中,女主数度哽咽,“无能为力”的感觉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强烈,各种心酸刺痛着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孩子的将来是祖国的未来,教育孩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之前听说了船主的家境情况,我们发起了一个小型募捐,为困难船主送去孩子们需要的书本和衣物,希望用正能量激励徐某做守法公民,战胜贫穷,做好榜样,教育子女将来做对社会有益之人。
面对违法行为,我们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面对社会责任,我们责无旁贷,勇于担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船舶发生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内河水域污染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及时消除污染影响。不能及时消除污染影响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采取清除、打捞、拖航、引航、过驳等必要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鉴于船主积极参与施救,主动配合调查,服从处罚决议的良好态度,我局决定免去涉事船主徐某所应承担的费用。
总 结
[/b]
summary
这是多年来,我市首例依法强制拆解“三无”船舶并获得成功的案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验主要有六点:一是救援及时;二是处置得当;三是趁热打铁;四是无情拆解;五是有情帮扶;六是程序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依托地方政府,协同执法部门,强化区域联动,加大对非法造船点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自建造“三无”船舶的行为,切实维护内河水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至此,黄柏河“5·19”船舶溢油事故处置圆满结束
特别鸣谢
宜昌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
中石油湖北分公司黄柏河水上加油站
中石化长燃宜昌分公司
夷陵区港航管理局
关注 宜昌港航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