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规律应当尊重

 

看点:1、社保费率降待遇不会降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





看点:


1、社保费率降 待遇不会降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各地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人社部表示,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2、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分析:降费率意味着基金收入减少,而提高养老金水平则意味着基金支出增加,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不宽裕的当下,此举不仅会对基金的收支状况产生重要影响,也意味着财政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意味着政府更多的担当。适当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而达到适当水平,也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内在规律之一。

也有人认为,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幅度有限,养老金提高幅度也没有达到退休人员期待标准。对此,需要理性看待。就个体而言,人们希望少履行义务、多享受权利,但从社会保险的发展规律看,这是不现实的,最终也会导致制度不可持续。社会保险待遇是刚性的,提高容易降低难。对于社会降低缴费、提高待遇的诉求需要尊重和反映,但同时也应当尊重并遵循社会保险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片面地主张降低缴费、提高待遇,会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片面地强调基金安全,拒绝人们合理的降低缴费、提高待遇的主张,则会影响人们对于社会保险的获得感和信心。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亦是篇大文章。


    关注 七星台人社服务中心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