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 林语堂:《浮生若梦》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幽默和滑稽、讽刺的境界不是分相同:人与人之间,彼此发现了愚蠢,不觉失笑,这是滑稽;受了命运的作弄,而不能反抗,只好冷笑一下,这是俏皮;不肯屈服,而又无力反抗,只好苦笑一下,这是讽刺;看穿了人生的悲剧,寄予无限的同情,乃是幽默。鹤见佑辅说:懂得幽默,是由于深的修养而来的,这是因为倘若目不转睛正视着人生的诸相,我们便觉得倘没有幽默,即呗感到仿佛不能生活的苦楚的感觉里去。悲哀的人,是大抵喜欢幽默的。这是寂寞的内心的安全瓣,泪和笑只隔一张纸,恐怕只有尝过了,才懂得人生的笑的心情。

这段话出自林语堂《浮生若梦》。

《浮生若梦》是最近读过的林语堂的作品。这也是第一次完整的读完他的作品,虽然是散文。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得到林语堂先生的生活态度。

他被称为幽默大师,他谈吐诙谐,热衷幽默。对中国幽默文学的异军突起起了作用。他也一向以童心未泯自况。他富有创造性地把英文的Humour音译为中文的幽默,从而使幽默一词在中国迅速流行开来。

林语堂的幽默像是生活的一种调味品。林语堂抗战前寓居上海近九年,并被谑称为“幽默大师”。林语堂在自己的《八十自叙》中说:“并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们这个假道学充斥而幽默则极为缺乏的国度里,我是第一个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罢了。”

关于林语堂,大多数人感兴趣的都是他和鲁迅的对立、中外游历的见闻以及对东西方人思想的比较。然而这部《浮生若梦》却以看似闲散的笔墨勾勒出一个质朴、诙谐、极具亲和力的儒雅文人。不论他信仰什么宗教,不论他在中国还是海外,他始终都是那个热爱自由、拥有一双孩童般眼睛的诗人。

林语堂出生于福建龙溪,一个基督教家庭。在父亲的期望和自己的努力下,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后来到清华大学任教,后来到哈佛大学读书。他当时身无分文,他和妻子到美国游学,是用妻子的嫁妆的钱。生活的困难抵挡不住他想要留在美国的决心。记得里面有一章“闲适生活”有一篇单独写“我爱美国的什么”。也通过这篇,了解到林语堂先生对美国的感情。

“我喜爱某些东西,因为我喜爱它们。如果有人问起我为什么喜欢它,我的回答是:‘正因为我喜欢它。’”林语堂说。他在书中这样描述北京:最爱的还是北平——“那儿很自由,你可自由去追求你的学问、娱乐、嗜好,或者去赌博和搞政治。没有人理会你穿什么衣服,做什么事。这就是北平的兼容并包之处……”他在夏天的午后到什刹海去跟劳作的人一同享受悠闲生活一同看着买拳头和变戏法的人,或是满怀诗意地躺在香椿树下的藤椅上任思绪飘荡。这样自在的心情恐怕是他真正喜欢北京的原因。

少年不识愁滋味
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这首诗是书中提到的辛弃疾的《丑奴儿》,他说这是描写早秋精神最好的诗歌。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那么一段时光,充满了早秋精神。这时,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此一段时光里,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地生活;不是如何奋斗操劳,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拥有的那宝贵的刹那。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达到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找到自己心中向往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

秋天在林语堂的笔下不再是悲伤的季节,“自古逢秋悲寂寥”,中国的文人墨客多悲秋情节。在他们眼中,秋天总是充满离愁别恨,令人悲叹感伤,但在林语堂先生的自传中,我却读到了用不一样的眼光去欣赏秋天。秋天也许意味着心智、年龄的成熟在走向衰老。或许我们该思考一下,如果走到生命的秋天,该用怎样的态度去经历呢?

不同的表达,不同的经历,给人不同的感受。若有机会,一定再读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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