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天环球系列:生吃伦敦的5个步骤

 

我尽可能多地保留了它原有的味道,但它仍然是一个被加工过的产品,那些深植于我脑海中的观念、经历和判断给它加了糖,所以它变得甘甜可口。...






出场人物介绍:

乐乐:金牛座,高冷小男生,出发这一天正是他的6岁生日。

团团:处女座,社交达人爸爸,旅行途中的司机、外交官兼开心果,32岁。

我:狮子座,贪玩好动妈妈,旅行途中的导航、摄影师兼游记作者,31岁。



Day 02/95 @伦敦

半夜三点我被生物钟折腾起来,看见乐乐一个人坐在他的小床上,于是有了如下一番对话:

“妈妈咱们今天去哪啊?”

“这取决于你想以什么样的方式了解伦敦。”

“都有什么样的方式呢?”

“比如说你想吃一个西红柿,你可以用它炒鸡蛋,可以用它炖牛肉,也可以把它生吃了。前两种也许更好吃,但你分不清什么才是西红柿本身的味道…”

“那就把它生吃了吧!”

“把谁?”

“伦敦啊,把伦敦生吃了!”

好孩子,这仅仅是旅程开始的第一天,你就给咱们布置了一个艰巨的任务。你想要生吃的可不是随便哪座城市,这里是伦敦,是包罗万象的一国之首府,也是我生活了5年,却未曾触及过灵魂的回忆之都。

可既然你说了,咱们就动手吧!

生吃伦敦的第一步:租个房子。

早在两个月前,我们就开始选择在伦敦的住宿。酒店是第一个被排除的,无论从感情上、功能上还是预算上,酒店都没有任何的可取之处。

接下来的选择是民宿,不少英国人会把家里空余的房间出租,大家共享一个厨房,一个客厅,茶余饭后可以聊聊天,遇到热情好客的房东还可以交个朋友。这是一个近距离了解当地风俗、文化的好机会,换做任何一个其他的国家都会是我的上乘之选,然而这里是伦敦,我心里总有种自私的小情结,不希望被打上一个“过客”的标签。

即使只有短短两个星期,我也想真真正正地,像当地人一样地“住”在这里。

于是我选择了一间独立的,不与人分享的民宿,出于预算的考虑它位于伦敦的西郊,步行到最近的地铁站要10分钟;它是个半地下室,面积不大,而且设施陈旧。然而它就是我们在伦敦的家,在一个安静的小街区里,有着一切生活必需品,一个平凡而舒适的家。



4月30日夜里我拖着感冒发烧的团团,困得睁不开眼的乐乐走出地铁站,一边看着地图一边数着门牌号。房东打电话说窗子没有关,钥匙就放在窗台上,我想起当年在英国上学的时候也从来都不关窗子,忘带钥匙了就爬进去,那些经历都恍如昨日,转眼身边已是新的人,新的篇章。

所幸的是英国的治安依然靠得住,我们顺利地进入了房间,客厅里铺着柔软的地毯,餐桌上摆着相框和花瓶,有大小两个卧室,洗手间通向后院,虽然后院只有不到10平米的面积,却完美地营造出了家的氛围。



我跟乐乐说,再有个壁炉,就齐了!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我们每天早、晚在家里做饭,中午在外面吃个简餐,衣服脏了有洗衣机,遇到问题了可以找邻居;乐乐最期待的是每天傍晚会准时经过的雪糕车,车上播放着嘉年华风格的欢快旋律;门前的一棵桃树从花团锦簇到绿叶成荫,飘落了一地粉红色的花瓣,仿佛一定要圆了我们这个“家”的梦想。

总体来说乐乐适应得很快,除了晚上。

到伦敦的第2天早上我看到他发了一条朋友圈,只有一张漆黑的客厅的照片,时间是我和团团睡着的2个小时之后,那一刻我真是心软了,真想叫他到主卧室和我们一起来睡,还好团团拦住了我。团团说,他总要长大,总要学会适应新的环境。



事实上小朋友的适应能力永远超乎你的想象。

第3天临睡的时候他说妈妈我不要求你来看我很多次,能不能至少来看我一次,我照做了;第4天他说妈妈你明天早点儿叫我起床吧;到了第2个星期,当我主动想和他换个房间以方便工作的时候,他居然拒绝了。

他说:谁要和爸爸睡啊!

生吃伦敦的第二步:买菜,做饭。

早在来英国前我就给团团讲过学生时代的悲惨经历,比如买瓶酱油要大老远地跑到中国城,比如鸡翅都是一整根的还得自己用镊子拔毛,比如中秋节吃不着月饼,就一个人心酸地坐在草地上啃pizza。

乐乐在旁边听得一脸惶恐地问我,那英国人都吃什么啊?我说他们吃冰凉冰凉的三明治,带血丝的牛排,还有加了醋的炸鱼和薯条。



我承认我是故意把他对英国食物的预期降低。

英国曾以工业革命而闻名,以日不落帝国而闻名,以牛顿和莎士比亚而闻名,却从来都不以美食而闻名。

然而到了英国之后,乐乐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首先这里有不次于国内的中餐馆,有他从小爱吃的日本拉面,炸鱼薯条也可以不加醋,而且还相当美味;更重要的是,超市里有太多便宜和新鲜的食材,1英镑可以买到1大盒鸡腿,2英镑可以买到1大盒提子,3英镑可以买到1大盒牛腩!





我最爱的是用培根、香肠、煎蛋、煎蘑菇和面包片做成的英式早餐,还有用阿拉伯人的pita饼做成的肉夹馍;团团和乐乐最爱的是每天晚上的红烧系列,无论是排骨、鸡翅还是牛腩,只要食材足够新鲜,有糖和酱油这两味调料就足够了。



有天吃饭的时候我们闲聊,乐乐说我们有3个人,也算是一个旅行团啊,那我就是团长了!妈妈我封你当厨师,爸爸我封你当服务员!

团团不满意了,说我不要当服务员,我要当美食鉴赏师!

乐乐说好吧,我封你当美食鉴赏师,但实际工作是服务员……

就这样,我们的猴面包旅行团正式成立了,“猴面包”是我们一致通过的名字,以此来纪念一个我们都心驰神往的目的地:马达加斯加。在行程计划之初因为签证的原因,我们用南美线取代了原本的非洲线,虽然遗憾,但取舍的本身也是旅行的一部分,是旅者必须学会的一项技能。



生吃伦敦的第三步:去大草坪上滚一滚。

在乐乐的到来之前,伦敦到处都是大草坪而且可以随便打滚这件事儿,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我第一次来伦敦的时候已经16岁,早就过了亲近大自然的年纪,草坪在我眼中不过是个装饰品,我完全忽略了它对一个小孩的吸引力,直到我带乐乐去皇家马厩的那天我们路过了圣詹姆斯公园(St. James’s park),他脱开我的手滚倒在湖边的大草坪上,怎么都不肯走了。









好吧,就当你有新鲜感,我让你尽情地滚一个下午,你总该满意了吧?

事情才没有那么简单,接下来在肯辛顿宫(Kensington Palace),在格林尼治天文台(Royal Observatory Greenwich),在皇家植物园(Royal Botanic Gardens),甚至在坎特伯雷大教堂(Canterbury Cathedral)我都遇到了同样的难题,草坪总能在第一时间吸引他的注意力,并且凌驾在一切景点之上。









在有湖水的草坪上他会追鸭子,没有湖水的草坪上他会追鸽子,连鸽子也没有的草坪上他依然能想出100种游戏:收集树棍、攻占树荫、炸毁我和团团的秘密基地、火烧连营……原来小孩和草坪之间有那么多默契,他们就像是两个久别重逢的朋友,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别怪孩子总沉迷于电子游戏,那是因为他没有更好的选择!

在格林尼治的大草坪上我们看到有人在遛狗,扔一个球出去,狗马上给叼了回来。乐乐一脸羡慕地说:“我也好想玩啊”,我刚想说你是小狗吗,话还没出口,只见他捡起一根树棍往远处一扔,说:“妈妈你捡回来吧!”

我气坏了,说我才不捡,我又不是小狗。

乐乐笑着说:“小狗多好啊,多可爱啊,就是职业低了一点。”

我问他说什么叫职业低啊?

他一本正经地说:“它们的职业都是看门狗啊,守财狗啊什么的,感觉都没什么地位……”

我们三个人哈哈大笑。

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没必要吝啬在草坪上的时间,即使来不及去那些景点,草坪本身也是一种文化,也是这座城市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生吃伦敦的第四步:在公园里下盘国际象棋。

如果你在早晚高峰的时候挤过伦敦地铁,或是在工作日去过金丝雀码头,你一定觉得伦敦是个节奏很快的城市;然而当你随便走进一个社区公园,你又会觉得他们的生活简直是闲到家了,看报纸的、晒太阳的、啃三明治的、聊天的,其中不乏有穿着校服的学生和西装革履的上班族,你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这么闲,也不敢问,唯一能和他们建立起交流的,就是一盘国际象棋了。



在公园里下棋也算是我们家的传统。

3年前在伦敦一个叫Golden Square的街心广场上团团把一个英国人杀了一个秃,最后碍于人家有女伴在侧,勉强和了棋。这件事团团得意了很久,回来就开始教乐乐下国际象棋,希望将来有机会父子联手,大杀四方。

然而这次我们专程回到Golden Square的时候,原先放置巨型棋盘的地方换上了两张崭新的乒乓球桌,我们扑了个空。

我和团团说没关系,一定能让你们如愿。

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来到了荷兰公园(Holland Park),这里是伦敦有名的象棋爱好者聚集地,公园的中心区域有一副比之前所见的更加巨大的国际象棋棋盘,棋子和一个蹲下来的乐乐差不多体积,在这里下棋不止是脑力运动,更是一项体力运动!





当了几局观众之后,终于轮到团团和乐乐上场,且不说棋艺如何,光是乐乐费力地拖动着棋子的画面,就引来了不少人围观照相。





第一局乐乐惨败,第二局他奋力反扑,把团团杀得只剩下一王一后,虽然最后还是被逼上绝路,却赢得了围观者的刮目相看。





一个英国大叔主动来向团团挑战,团团很快就落了下风。

乐乐悄声问我说希望谁赢,我说当然希望团团赢啊,咱们不是一家人吗?没想到乐乐不以为然地说,团团输掉也挺好的,这样他才能学到东西啊。

好吧乐乐,我相信你不是幸灾乐祸,你无意间的一句话,已经让我学到了很多!

生吃伦敦的第五步:听一场西区音乐剧。

我没去过纽约,不知道百老汇对美国人有多重要。

但我知道西区(West End)对英国人有多重要。



你走在伦敦的地铁站里,每看到一张好莱坞电影的海报,就会看到数量是10倍于它的西区音乐剧的海报;一个普通工作日的下午电影院里往往是空无一人,剧院里却永远都是座无虚席;各大商场和繁华地段都设有音乐剧的售票点,你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错过;如果你这样都不动心,那站在考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和西区各大歌剧院的门口,唱着咏叹调的卖艺人也会恰到好处地提醒着你,没听过一场音乐剧,怎么算是来过伦敦?



很多人都不知道,四大歌剧中除了《悲惨世界》首演于巴黎,其他三部都是首演于伦敦西区,之后才传到百老汇。即使是法国人的作品《悲惨世界》,也是在巴黎经历惨淡票房之后,在伦敦得以扬眉吐气,成为了现在西区公演时间最长的黄金剧目。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带乐乐看的第一场音乐剧,并不是西区的。

在剧目的选择上实在是众口难调:要我和团团都没看过的,要题材适合小朋友的,要简单易懂,没那么沉闷的,要中国没有引进的,要享誉盛名的……选来选去,就只剩下维多利亚剧场的《魔法坏女巫》(wicked)了!



《魔法坏女巫》是绿野仙踪的前传,以酷炫的舞台效果而闻名。

虽然3岁以上就允许入场,但这个剧的指导年龄是7岁,加上有语言的障碍, 我没指望乐乐能看得懂,甚至没指望他能安静地坐上150分钟,我们只是希望他能对这种表演形式有个初步的体验。

然而在坏女巫被人冤枉,亡命天涯的时候,乐乐紧张地抓住了我的手;在坏女巫和白女巫互诉衷肠,最后分道扬镳的时候,他的脸上也露出了同情,音乐的表达方式,在任何年龄段都有它的绿色通道。





就这样,我们按照我的方式,一口一口地“生吃”着伦敦。

请注意这仅仅是我的方式。

我或许比大多数游客更加了解,也更加贴近这座城市,但我还没有资格对乐乐说,他看到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的伦敦。



换句话说,这是一盘糖拌西红柿。

我尽可能多地保留了西红柿原有的味道,但它仍然是一个被加工过的产品,那些深植于我脑海中的观念、经历和判断给它加了糖,所以它变得甘甜可口。

所以说乐乐,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属于你的伦敦,还需要你自己去找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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