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应邀为县住建局讲解职务犯罪知识

 

2016年5月25日晚7:30时,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劲松应县住建局邀请,为县住建局干部职工作了一场职务...



2016年5月25日晚7:30时,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劲松应县住建局邀请,为县住建局干部职工作了一场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刘劲松检察长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和“两高”就贪污贿赂类犯罪作出的最新司法解释,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类和渎职类职务犯罪的基本概念和入刑标准,要求该局广大干部职工要严守法律底线,不碰红线,以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保持廉洁本质。

刘劲松检察长强调,新司法解释看似提高了职务犯罪入刑标准,但结合司法实践,其实是加大了打击力度。过去在司法实践中,一些金额不大的案件都没有作犯罪处理,新司法解释出来后,进一步明确和统一了全国的追诉标准,这是全国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循的规定,打击力度实际上更大了。同时,新司法解释还解决了以往司法实践中难以界定的赃款用于公务等情况,更是方便了司法追诉,也就加大了打击力度。因此,大家一定要以慎于初、警于常,不伸第一次手,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履职尽责,永做父母心中的好孩子、子女心目中的好榜样。

住建局全体职工认真听取了讲座,整个讲座期间大家凝神倾听,无人走动。讲座结束后,县住建局局长姚健代表住建局全体职工谈了感受。他说,听了讲座感到很震撼,既进一步明确了法律的底线,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重建中住建局掌握了资金巨大的项目,与众多的老板打着交道,经受着众多的考验,广大住建职工必须以对党、对国家、对家人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守法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确保建出好工程、建出好干部。他要求全体住建职工要加强对法律、纪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履职尽责,坚定底线,为建设美丽新芦山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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