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国资委有四个“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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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号相近,管理职能相近,然而天时地势则相远。金融国资委与实体国资委有四个不一样:

其一,国资委的实体经济属性,与金融国资委的虚拟经济属性不一样。

金融企业经营的产品都是金融产品,只是类别不同而已,产业都是金融业,而国有实体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仅种类不同,而且所属产业各异。国资委下属央企横跨石油、煤炭、电力、电信、化工、钢铁、矿业、航空、航运、军工、汽车、建材、建筑、房地产、农业等近50个行业,在出资人代表方面,如果不进行统筹归一,势必会造成央企的盲目多元、治理松散。

如果金融国资委成立,即使其金融资产总量巨大,但其行业亦大体就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门类而已,根本不能与国资委所需统筹的近50个行业相提并论。此外,国有金融企业的出资人代表虽然多达8家,但中投(含汇金)名下的银行资产已占国有金融资产总量60%左右,其他出资人代表的国有金融资产总和仅占40%左右,其内部亦不复杂。更何况各金融企业尤其是大型的金融企业都有自己的系统,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有的直至每一个乡村。而当时国有实体企业则无这样庞大的系统,统管无法形成系统性的管理。

似乎实业国资委的成立出于“雪中送炭”之需,有不得已成立之感,而金融国资委的组建则有“锦上添花”之求,有成立不成立都行的感觉。

其二,国资委成立的初衷,与金融国资委并不相同。

就国资委成立的初衷而言,“央企重组”和“保值增值”是其两大目的。在国资委成立后,央企总数从2003年的196家减至当下的117家。而通过强化治理、内部激励等手段,国资委成立8年来已实现了资产总量、利润总额大幅倍增的佳绩。

但是,与2003年成立国资委的初衷相比,当下金融国资“央企重组”和“保值增值”问题并不突出。以占国有金融资产大头的银行业为例,经过上世纪90年末启动的坏账冲销、2000年后的股份制改造、2005年后的陆续上市,我国银行业的治理已逐渐走向规范化轨道。此外,银行业保值增值能力已经够强大的了,似也无需操这个心。

其三,国资委成立的治理难度,与金融国资委并不相同。

当下国有金融资产的治理基础与当初成立国资委时的央企治理基础亦不可同日而语。

国资委成立之初,情况相当复杂,任务相当繁重,可谓是受命危难之时。而银行业在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分别于1992年、1998年和2003年相继成立后,“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架构亦已基本清晰。只须将汇金独立出中投之外,将财政部代表的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和邮政总局代表的邮储银行资产转移至汇金,将国有综合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按类分拆,将国有金融资产从无关金融安全的券商、期商、保险、信托资产中逐步退出。从而形成中投代表主权财富基金对外投资、汇金代表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对内经营、财政部代表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行使政策功能的主体管理架构。

其四,国资委成立背景,与金融国资委不相同。

当年国有实体企业缺少一个监管机构,国资委是适时而生。而目前,中国的金融企业有严格的监管体系。在已经有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情况下,实际上不需要新的机构,三会的其中一个职能就是保证国家金融资产的安全,但现在又牵涉到汇金公司和财政部的金融司,设一个凌驾于之上的一个机构,难点在于怎么判断哪次开放或者交易带来了金融资产的流失,我们的管理大多还停留在事前管理,真的到了事后流失的时候,任何管理已经没有意义了。

如此种种,因此不能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模式照搬到金融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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